广东版务规定
广东版务规定
一、广告
1、恶意广告(删除所有信息,永久封杀)
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二手车诈骗、贩卖赌博机、违禁药物、发票、***、手机、杀毒软件、考题答案、股票基金等不正当的违法物品;
2、QQ群和其他联系方式(删除违规信息,禁言3天,封杀1天)
在未经版主同意的情况下,发布QQ群信息和联系方式;
3、淘宝、外部链接(删除违规信息,禁言3天,封杀1天)
发布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络商家和其他媒体的链接地址;
4、软文和枪稿(删除所有信息,永久封杀)
代理公司或厂家发布的带有明显失实且误导用户的内容;
5、非官方活动招募(删除违规信息,禁言3天,封杀1天)
除论坛官方发布的任何汽车经销商、汽车服务商、汽车厂商的活动招募帖(包括任何团购);
二、政治
1、反动话题(删除违规信息,禁言7天,封杀1天)
宣扬邪教,诋毁或谈论国家领导人,政府机关,执法机构(如城管、发改委等);
2、敏感话题(删除违规内容,禁言7天,封杀1天)
关于国家主权,外交等涉及到国际社会的政治话题,包括关于钓鱼岛,反某国游行等非法聚众的行为和报道;
3、违法行为(删除违规内容,禁言3天,封杀1天)
三、淫秽
1、色情服务(删除所有信息,永久封杀)
发布QQ号、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提供性服务为主的内容;
2、色情内容(删除所有信息,永久封杀)
发布色情图片,链接,视频,文字;
3、荤段子(删除违规信息,禁言1天)
四、攻击车友
1、辱骂车友(删除违规信息,封杀3天)
措辞偏激,含侮辱等人身攻击的言论;
2、辱骂版主和管理员(删除违规信息,封杀3天)
措辞偏激,含侮辱等人身攻击的言论;
以上是针对论坛内出现的违规内容的处理标准,无论主帖,回帖,图片,传呼,一律以上述规范为处理标准。
《通知》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整治
为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整治,论坛做出以下规定和调整:
1 论坛的视频将不再在帖子最终页显示播放页面;
2 所有视频帖中(包含以前的)视频显示形式都变成链接(URL),点击后跳转到该视频的原网页地址进行播放。不在论坛最终页播放;
3 不得发布盗版的GPS导航的破解软件;
4 不得发布盗版的电影分享(包括在线看电影的链接);
5 不得发布大篇幅的小说转载;
6 不得发布具有版权的文章转载。
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万次以上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中“以盈利为目的”等问题。其中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或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
[ 本帖最后由
爱利德
于
2011-12-26 22: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