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原帖由 [i]hrpa[/i] 于 2008-07-23 19:29 发表在[i]3[/i]楼 [url=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364-1383007-1.html#pid22000777][img]/images/backquote.gif[/img][/url] 这样的法律只能助长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天天谈法治结果还是人治,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你开着车就有错,为中国能有这样的法律感到悲哀。 [/quote] 这话说得,说不定国外的法律更加偏向非机动车和行人,强调的是“人”——机动车撞人(或非机动车),车能坏成啥样?而人就可以坏得很厉害了 怎么动不动就戴帽子,唉
[本回复最后由 千帆过 于2008-07-23 19:36:58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