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古称菊潭古治。现存建筑为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由钦加同知衔正五品官章炳涛主持营建,占地27,000平方米,厅堂房舍260余间。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封建社会县级官署衙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内乡县衙建筑为清光绪时正五品县令章炳焘主持营造,占地2万多平方米,厅堂房舍280余间。 是我国保存最完好的封建社会县级官署衙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县衙坐北朝南,存房屋98间,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 有大门3间,大堂面阔5间。
县衙座北朝南,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中轴线上排列着主体建筑大门、大堂、二堂、迎宾厅、三堂,两侧建有庭院和东西账房等,共6组四合院,85间房屋,均为清代建筑。整个县衙建筑,布局对称、合理、紧凑,主次分明,高低错落,井然有序,浑然一体,具有我国南北方古建筑的文化艺术风格,是迄今全国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县衙,享有“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