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海市印发《关于执行若干要求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并对其中有关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后续处理方法、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所应承担的后果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本规定自2016年7月19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办理个人客车额度拍卖登记手续和在用客车额度直接流转的,执行本规定。
具体内容可参见如下链接: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47837.html
下面来了解一些关于此次新发布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中关于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吧!
如下的截图,关于本政策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牌照(以下简称“绿牌”)与普通汽油车牌照(以下简称“蓝牌”,指在上海拍牌成功)。
重点是最后的解读
原有新能源牌照政策与现实牌照界状况:
1)原来在上海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中,关于蓝牌与绿牌的说法是,你可以同时拥有一台新能源汽车,也可以同时拥有一台普通牌照汽车;
2)原来拥有蓝牌车辆的个人,可以再买一台新能源汽车;
3)绿牌跟车不跟人,即绿牌转手后,牌照跟车走,不再属于初始购车人-这也是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的一大顾虑;
4)很多车主在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以后,并不再会去拍牌照。
新能源车主的最新福利:
按照以上的政策,对于那些认为新能源汽车牌照跟车走有忧虑的,但又苦苦拍不到上海沪牌的车主,可以先买下新能源汽车,然后再继续拍牌。
此时拍牌的你心境完全不一样了,只要在你的绿牌车转手之前拍到一张蓝牌额度就好了。
我理解的对吧?
如有错误,也请多多指点。偏激青年请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