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河南电视台看到一个投诉:买的7系宝马,半个月的时间,烧了一个灯泡,4S说是人为原因,要求车主拿38元钱。车主气愤的对着镜头说:“我一百多万的车都买了,还在乎这38块钱吗。。。。。。”
后来到4S店,一个负责的解释,大概意思就是“我们的灯泡是不可能自己坏的,按规定车主必须付款,要是控制系统出问题可以免费索赔。我们可为车主免费更换一个灯泡测试一下,如果这个灯泡很快也坏掉了,就说明控制系统有问题,到时候我们可以帮车主免费索赔整个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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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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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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