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坛友:
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链接如下: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797-38244351-1.html。已在论坛多次求助,大致经过如下:
1、责任认定:交警已认定双方为机动车,对方转弯车为主要责任,我方直行车为次要责任(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我认为我作为直行车辆,不应承担责任,申请复核,对方起诉终止复核,要求我方赔偿医药费、车损等费用;
2、目前状况:对方已出院,车辆均已领回,我的车辆尚未定损,保险公司认为双方均有责任的情况下,应由对方参与对我方车辆定损,以免赔付车损时,对方以未参与定损为由拒绝赔付,但对方拒绝参与定损。保险公司建议我找交警开具定损委托书,请当地公共机构(公估公司?)定损,称法院将采信公共机构认定结果而不采信4s和我方保险公司定损结果。
3、求助问题:
(1)责任认定证据提交:不日将开庭,我仍认为我方直行车应无责任,但根据民事诉讼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我要求对责任重新认定,需提交证据证明我做到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比如刹车、鸣笛、变换远近光提示对方车辆等为规避事故采取的行为的证据。但是怎么证明呢。。。
(2)车损如何理赔:我方车辆应如何定损,以便在法庭上要求车损和人伤并案处理?
4、题外话:“转弯让直行”有无具体执行的细则?下图中,交警楼道里面的作为判定责任认定的“转弯车全责”的依据为何不能作为本次事故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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