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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让国人误解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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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让国人误解了的问题

想来大家都不止一次的在国内报刊看到过国外的汽车总是让行人的吧?在各类文章的极力渲染下,我还真为外国人以人为本的精神感动的痛哭流涕:人家怎么素质就那么高?直到最近才偶然知道原来这不过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误解罢了---------  前几天我对车上的速度表上30和50KM处的红线深感兴趣,是提示换挡还是警戒速度?感觉都不是的。本着学艺求精的原则,我夜不能寐终于查到,在德系车上速度表盘上,时速30公里和50公里处,都是用红色标出的(篇幅关系,没查更多的车系)。这两个速度值在德国的交通规则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市区主要干道或道路上,如果旁边没有明确路牌标出最高限速,则限速50公里; 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人群密集处, 出入的道路口都有明显的限速30公里的牌子,这就是所谓的30公里区。 在此区内,行车时速绝不能超过30公里,行车时必须充分考虑行人,如果此时出现事故,开车的人负全责,罚款判刑都是小KS。所以,在这个区域内, 是行人的天堂,你尽可以踱步在车流轮海。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文章中谈到的享受这一"绅士风度"时的行人,不是在穿越斑马线,就是身处30公里区而不自知。  在时速50公里或允许速度更高的的交通要道上,行人如果乱穿马路,那命运就全部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在开车人没有超速违章,并且竭力避免而仍然发生事故时,只能有一个结果: 撞了白撞。更有甚者:被损坏的车,还要"肇事者"行人赔偿。  原来如此,看来外国人的以人为本也不是普渡众生啊!想到国内的交通法规,也可谓面面俱到,无一遗漏,但出事的几率之高,仍让人胆战心惊。个人愚见,无非就是一个问题,前几年有地方出台在车辆无过失的情况下,撞了白撞,当时确实对行人的不遵守交通法规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后来又修改为撞了赔钱。最近又改为撞了赔10%。政策频变的后果就是,开车人哆哆嗦嗦心里无底,现象就是例如北京的堵车从过去的每天3小时到现在的每天6小时。行人倒是从来就没怕过:敢撞老子拿钱来
的确不明白我们学习某些东西的时候为什么总容易走极端:  当前法规的核心指导思想,诠释的直接思想就是:弱势群体是可以被纵容违规违法的
谁有木头我买
    
谁有木头我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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