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公布的信息显示。《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已经2020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称,将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
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小客车的信息出现在《规定》的第十条。全文为“本市采取措施打击利用或者违反指标管理措施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将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当时的新政就明确提出,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但允许其向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需要注意的是,配偶、子女或父母的亲属关系存续期须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