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方面进行了相关调整,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环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以后挡风玻璃不会再有环保标志了。
但是取消环保标志,并不代表排放管理放松,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但车辆排放检验依然存在,通知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也就是说,今后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里将包含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符合条件的新私家车在前六年是免检的,第七年开始需要检测排放,但也不需要领环保标志了。若在检测尾气中发现超标等问题,将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同时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