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 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工本费:10元/本
根据新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均为10元/本。补发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均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