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灯只有近光和远光之分,没有超车灯。
灯光是驾驶员进行信息交流的唯一有效手段,但前提是大家都要遵守使用灯光的规则;
城市道路夜间行驶,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使用远光,这不仅是驾驶的问题,更是行车道德的问题;
非城市道路夜间行车,在没有前车和对向来车的时候,可以使用远光灯。前方有慢车,可以闪远光最多两次提醒然后超车。对向有来车时,在相距150米左右应该变为近光,交汇后再打开远光灯;
如果对方使用远光而且不变光,闪远光两次提醒,对方若仍不变光,也不必用远光互怼,高尚一点总不是坏事,更没必要因此坏了心情,淡定地减速慢行,看清楚路面,避免出现事故;
只要转弯、变道,不管有没有其他车辆,都要使用转向灯。遵守法规其实是一种习惯,而且坏的习惯更容易养成;
有急事需要插队,要打开转向灯,同时降下车窗向被插队的司机做出礼貌的请求,被允许插队后切不可一走了之,应该打开双闪至少两次表示感谢,如果对方不同意插队,应该礼貌、耐心地等候,不要强人所难。不要在自己插队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而在自己被插了队时强调所谓正义,毕竟公共道路是公共资源,平和共享是前提,还是那句话,高尚一点绝不是错,做个绅士其实很容易;
文明使用灯光,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