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的理赔故事得从今年二月份说起,新买的探岳就在这个月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地面结冰湿滑,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对面行驶过来的出租车和迎面停着的小轿车,交通最终判定我全责,想着有保险,也没想那么多,就都去修车,我的车在4S店修了15天,换配件两个大灯和保险杆一共花费27000元,出租车换了一堆零件修理10天花了23000元,另一台小轿车保险花费2300元,出租车司机住院花费12000元,原以所有都是保险承担,但保险公司说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费是由个人承担的,出租车停运了10天,按照当地计算应该支付三四千的停运损失费,为此出租车司机还将我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计划本月17号开庭,说实话这也是头一次听说出租车停运损失由个人承担的,毕竟我们每年上的车险都是全险,后来查阅保单时发现关于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条款在免责条款里出现了,保险公司没有当面明确的告知这项,而是再免责条款里用字体加粗了,我想问问大家,你们网签的保单有仔细阅读过吗?再有保险公司这种加粗字体算明确告知吗?为此我也查阅不少司法案例,有判车主赢的,也有判保险公司赢的,各有各地方的说法。至于我的这场事故究竟会有啥结果,还得等法院的判决!所以奉劝大家,以后要远离出租车和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