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环境日益复杂的当下,汽车行业也未能幸免于网络暴力的侵扰。今日,小鹏集团法务部发文称: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我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发表不实陈述、侮辱、诽谤等情况,我司已依法起诉相应账号运营主体,坚决维护我司名誉权。
据小鹏官方法务部发文,2026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就刘红斌、张靓侵害我司名誉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红斌通过其今日头条、搜狐、网易号账号“我是奔波儿灞”、张靓通过其百家号账号“龙车Auto”公开道歉并向我司赔偿损失。小鹏集团严正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诽谤与辱骂,绝非“观点表达”。根据小鹏官方发布的判决书来看,相关自媒体文章之所以被认定为侵权,主要是因为案涉文章夹杂了“连刹车都做不好”“用硬件参数偷换自动驾驶等级”“诱导用户放手驾驶”等指控。这在社交网络上极易引入误解,误导公众。

逾判决书明确指出,文章中出现的“无耻行径”“投机小丑”“行业毒瘤”“诈骗乐园”等言论,已经远远超出了合理表达意见、进行建设性批评的范畴。这些带有明显主观恶意的词汇,构成对小鹏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鹏汽车的经济损失,目前暂看不到判决金额。

随着各家车企法务部门的动作越来越频繁,那些习惯了通过造谣、传谣、恶意煽动来获取流量的自媒体,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你是如何看待汽车自媒体测评的?你觉得“舆论监督”与“恶意诽谤”的界限应该如何划分?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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