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27号在南昌市恒信一路一汽大众4S店购买了新宝来1.5L自吸精英版这款车,当时是交了首付和保险钱,约好是12月4号提车。但是在11月29号的时候4S店告诉我车子在他们工作人员挪车过程中发生了碰撞,让我去4S店协商解决。因为碰撞的比较厉害,我要求更换新车,但是4S店不予更换,态度恶劣。我给一汽大众和恒信汽车集团总部多次拨打了投诉电话,但是反馈过后依然是不予更换,只能要这辆事故车。后来我们给315打了投诉电话,4S店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侧裙下方做钣金修复,用的是4S店工艺修复,但是外观会有瑕疵,然后左后门进行更换,但是希望走我的保险,最后再赔偿2000到3000元的保养代金卷。4S店这种解决方案我肯定不会同意,于是找了新闻媒体帮忙曝光解决。在媒体的协商下我提出了我自己想要的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是车辆给我退换,第二个方案是我要这辆事故车可以,4S店给我更换车门,修好下方钣金,赔偿我一万元现金的车辆折损费。4S店说需要一个星期向上级部门汇报,一个星期过后4S店说这两个方案不可能,只能按照他们的解决方案。还说想要赔偿让我去找我的销售顾问,想换新车你就直接起诉去。在此我不禁纳闷了,我签署的购销合同上明文写着交付车辆时需双方共同签署(车辆交车确认单),签订(车辆交车确认单)后车辆正式交付,交付后车辆风险由我承担。但是我没有签署这(车辆交车确认单)为什么4S店强词夺理的说车子就是我的,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新闻媒体曝光后4S店依旧如此理直气壮,我想请问恒信汽车集团作为国内汽车销售百强企业的企业文化就是这样强盗逻辑,欺压顾客,逼迫消费者为你们的错误买单吗?一汽大众你们的投诉电话就是摆设吗?维权路漫漫,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买车的时候不能太冲动,还是得多比较口碑!既然4S店认为江西的媒体曝光对于他们没用,请大家帮忙顶上去,让全国各地的朋友都看到,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