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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米族共有2.9万多人。他们主要居住在云南省的兰坪、丽江、维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丽江地区的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和宁蒗等县。“大分散,小集中”是普米族的分布特点。普米族自称“普米英”、“普日米”、“培米”,都是白人的意思。也称有“博”、“巴苴”等。 普米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各地方言差别不大,一般都能互相通话。许多普米人还兼通汉、白、纳西、藏等民族的语言。过去,宁蒗和木里的普米族曾用藏文字母来拼记普米语,用以记载民族的历史传说、故事和歌谣等,但流传不广。后来多被巫师用以书写经卷。现在普米族地区大都通用汉文。他们一般使用汉字。“普米”意为白人。 普米族大多聚居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这里森林环抱,交通不便,地多人少。普米族擅长饲养家畜和放牧,畜牧业发达。狩猎常常是男子的集体活动,猎物实行平均分配。女子能用构造简单的腰机和水平织机织出图案精美的土布。此外,普米族地区出产的木耳、石花菜、香菇、药材、野藤等,很有开发前景。
普米族原是西北青藏高原的游牧部落氐羌人的支系,后由于白雪皑皑的大山不宜放牧,便逐渐从高寒地带沿横断山脉向气候宜人、水草丰茂的南方迁徙。约在公元七世纪前,普米族先民已分布在今四川越西、冕宁、汉源、九龙,石棉,等地,是当时西昌地区的主要民族之一。十三世纪后,普米人陆续迁入宁蒗、丽江、维西、兰坪一带定居,饲养家畜、耕山种田,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农业生产逐渐占据了主要地位,替代了以往的游牧生活。
殷勤礼貌、热情好客是普米族的传统美德。正月初一招客,是晋米族人民千百年来的传统习俗。在这一天的早晨,家家户户总是一面忙着做丰盛的饭菜。一边提着一大桶香甜的“啤依”(普米语,“黄酒”之意)到村旁路边去等候。只要见到来往行人,不论男女老少,不论熟人生人,都要给他敬上一碗“啤依”,接着就把他请进自己家里当做贵客招待。有时候,因为只有一位行人,几家人、甚至十几家人争着邀请,互不相让。因为按照普米族的老习惯,大年初一这一天,谁把路上的第一位行人请到自己家里,人们都认为这是最荣耀的事情。这一天谁家招来的客人多,也就意味着谁家的欢乐多。请到谁,谁就得手持礼品,在邀请者的陪同下很快来到主人家。进屋前,要在门外祝福道:“祝你家丰衣足食,安乐兴旺,生活和睦!”这时主人则恭敬地回答:“托你的福,托你的福!”客人要走了,主人又厚礼相送。礼物一般是糯米耙耙、猪头肉、“啤依”等。普米族人民的这种习俗,随着生活的提高,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如今,除请稀客外,还要请老人、五保户和孤儿。 当远方的客人来到家门,不论是生人或是亲友,主人家都会出来迎接,热情款待。普米族有一句俗语:“新坛子倒出的第一碗‘苏里玛’(青稞酒),要敬给远方来客;刚烧开的茶罐里盛出的第一杯浓茶,要端给外族兄弟喝”。普米族人家习惯围着火塘而坐,右边为男性,左边为女性,客人的席位一般在右边。如果主人有长老,客人则坐在火塘下方,但生人都是在上席就坐。主人杀鸡煮肉,用丰盛的食物招待客人。吃饭时,主人摆出饭菜,先请客人用餐,家人则有的添菜,有的加饭,有的敬酒,将食物的最佳部分请客人食用。待客人吃饱吃好后,主人家才围坐桌旁用饭。 普米族有良好的传统道德观念。白天主人下地劳动或外出,一般都不锁门,但不会丢失财物。在外拾到别人的物品,或发现别人丢失的财物,不能随便占有或损坏,要捡起来放在路边显眼的地方。对生人不能乱骂乱吼,遇路人要下马让道。对人以诚相待,日常生活中决不破坏公共财物。
“大年”节,是普米族人民最隆重的节日,每年农历腊月举行。具体日期,各地不同,三、五天或十余天。 节日这天,各家各户在院内、大门外和屋顶上栽、插青松,以示四季常青,兴旺发达。晚上,全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吃团圆饭,夜间要留人守岁。当雄鸡啼鸣时,各村寨鸣枪吹锣螺,以示报岁。接着,各家举行祭房头,祈祷平安吉祥、五谷丰收。然后,男女青年争先恐后地跑到水塘、小溪,水井背水,以最先取得净水为吉祥。 接着,全家围坐在火塘边吃酥油茶、糯米饭。家里若有年满十三岁的男女青少年,父母或兄嫂还要为他(她)们举行隆重的“穿裤子礼”和“穿裙子礼”。仪式由母亲主持。如果年满十三岁的女孩,她便走到火塘右前方的女柱旁。双脚分别踩在猪膘和粮食袋上,右手拿耳环、串珠等首饰。左手拿着麻纱、麻布等日用品,象征着妇女有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和承担家务劳动的义务。接着,母亲把女孩的麻布长衫脱下,换上短衣,穿上百褶裙,腰间系上一条绣花腰带。如果年满十三岁的是男孩,便走到火塘左边前方的男柱旁,在舅父的主持下,双脚踩在猪膘和粮食袋上,右手握着刀,左手拿银饰,由舅父把男孩的麻布长衫脱下,换上短衣,穿上长裤,系上一根腰带。并用牛角酒杯向客人敬酒。表示他(她)们已经成年。成年男女的父母,还要杀猪宰羊庆贺,给每人一碗骨头汤,一块肉、一些猪心、羊肝,表示大家都是骨肉至亲、心肝相连。至此,仪式完毕,穿裤、穿裙礼结束。男孩、女孩便算成人,开始正式参加劳动生产和社交活动。按照普米族人的传统习惯,年节期间除亲友互相拜年、祝福外,各村寨还要举行文娱体育活动,主要有唱歌、跳舞、打靶、荡秋千、赛马、赛跑和捕捉飞鸟等项目,内容颇有民族特色。节日最末的一天,男女青年身带炒好的米花、包谷花等,到附近山上举行传统的“灭虫”仪式,即每人将自己带的炒米花,放在一个大簸箕内,姑娘们把自己的手锡取下,埋入炒米花里。然后大家围着簸箕坐下,吃着、喝着、说着。吃一个炒米花,象征消灭一条小虫。直至吃完炒米花,便戴上自己的手镯,返回村寨。 普米族转山节 宁蒗县普米族农历七月十五日的转山节,是祭山神的隆重节日。这天,人们以村寨为单位,成群结队,带着祭山神用的苏里玛酒、牛奶、祭祀面、祭文、字巾、纸幡等,前往约定的山头过朝山节。途中,要“过水”(洗脸、喝泉水)、“过烟”(燃香佛身),到达山头后举行传统祭仪,朝拜干木女神的化身狮子山;入夜,人们露宿山头,燃火跳舞,彻夜娱乐。
普米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个别地主家有多妻的。但通婚范围很严格,实行氏族外婚、等级内婚的规矩,一般人不与奴隶结婚,贵族和平民也不通婚。选择配偶由父母作主;盛行姑舅表优先婚配。结婚中龄较早,女子到十五岁、男子十八岁多已完婚;也有在男女十三岁“成丁礼”后完婚的。婚期多选在冬腊月农田季节举行,礼节很隆重普米族人好定婚,双方喝完定亲酒之后,男方要杀猪杀鸡,托媒人把猪心作为礼品送到女方家;女方家也要杀猪并将两家的猪心都切成两半,分成两份,一份仍由男方家带回,表示“永结同心”后便娶亲; 宁蒗地区普米族至今保留着古代“抢婚”习俗。“抢婚”是青年男女为婚姻受阻,采取一种“生米做成熟饭”的结婚方式。男女双方事先暗中商定婚期。结婚那天,姑娘仍外出若无其事地劳动。男方则派生辰属相相合的人暗中跟踪,看准时机后突然抢夺,抢得之后便高声呼喊:“某某人家请你去吃茶!”姑娘佯装反抗。早有准备的亲友们闻讯后迅速出击,与迎亲的人展开激烈争夺,由于人多势众,终将姑娘夺回,然后簇拥她回家举行隆重的出嫁仪式。尽管女方家长不同意这门亲事,但此时,也无可奈何,只好默认,并准备丰盛的食物,为女儿出嫁进行庆祝。 兰坪、维西等普米族地区则有独具民族风格的“对歌”迎娶仪式,可以说,他们的婚礼,从始至终都是在欢乐的歌声中进行。在头天晚上,新娘要同兄弟们对唱《出嫁歌》(米冬吉),表示感激父兄养育恩德,和倾诉借别之情;次日迎着朝霞,在家门东面山坡上梳妆,亲友们前来祝贺,又唱《梳妆调》(苦揣吉),并向新娘赠送各种礼物。中午,男方迎亲的人到时,却被挡在挂着两块红布的青松喜棚前,双方须对唱《认亲调》(直直吉)后,始入棚饮茶。但女家照例紧关大门,在房里用唱歌方式提出种种质问,要男方对答。于是新郎、媒人或聘请来的歌者回答后,才由新娘的弟弟背送新娘上马。女家送亲的人走到半路时,大伙要同吃—顿牛骨汤,表示“贴骨至亲”。新娘至男家,也要齐唱《开门调》、《送亲调》(米朱吉)和《聚会调》(乃宗吉)等。这是普米族先辈传下来的古规。
按古老的习俗,普米族儿童只能穿长袍大褂,13岁以后才改穿衣裤、衣裙式短装;成年男女无论衣式如何,均外着羊皮坎肩或披肩,系腰带;普米族男人喜欢穿短衣宽裤,披白羊皮领挂。永胜、宁蒗一带妇女喜包大头帕,扎牦牛尾和丝线盘于头顶,穿大襟衣,系百褶长筒裙,用宽大而有红、绿、蓝、黄色的彩带束腰,有的还在背上披一张洁白的长毛羊皮。在裙子的中间,通常都横绣一道红色彩线。她们说这是祖先迁移的路线,人死了以后需沿这条路去寻找自己的归宿,否则就回不了老家。兰坪、维西一带的妇女爱穿青、兰、白色大襟短衣,外着色彩鲜明的黑、白、褐色的绣纹坎肩,并配以闪亮的银扣。长裤外系围腰布,编发辫,有的喜佩红、白色珠饰,有的喜带耳坠银环。富裕人家在颈项还要挂上珊瑚、玛瑙和珠料,胸前佩带“三须”、“五须”的银链,手戴镯圈和宝石戒指等。
普米族一般习惯日食三餐。早餐多吃面食点心,喝酥油茶或盐茶,中午和晚上为正餐,多以玉米为主食。常用煮、蒸、烧、烘烤等方法制作米饭、烤饼、面片、面条等。 普米族的日常蔬菜种类繁多,有南瓜、茄子、西红柿、辣椒、韭菜、萝卜、蔓菁、青菜、大葱,此外还经常采集木耳、香菌(香菇)、蕨菜苦菜花、花椒等。并用核桃、麻籽、苏子、菜籽榨制食油。 普米族普遍以饲养的畜禽为其肉食来源。常见的有猪、牛、羊肉,并能制作酥油、乳饼等乳制品。肉类多煮食和烤食,不习惯炒食。普米族擅长用风腌办法把猪肉制成猪膘肉或腊肉,以琵琶肉最为驰名。 普米族饮茶也像吃饭一样,每天必不可少,如果一天不喝就会坐卧不安,甚至头昏脑胀。普米族一天习惯喝三次,早晨一次,中午和晚上各一次,有的人临睡时还要喝一次。日常饮茶的种类很多,有酥油茶、化油茶(放入熟猪油的茶)、盐茶和米花茶(放入爆米花的茶)等。惯于用牛角盛酒或竹管去吸。 经常饮用的有白酒、黄酒和有名的苏里玛酒(甜酒)。苏里玛酒多是用上好的大麦酿制而成,其味浓香醇厚,甘冽净爽,是待客、馈赠亲友的重要礼品。 典型食品主要有:红烧琵琶肉、醉鸡、竹叶菜炒番茄等。
普米族多聚氏族而居,村落多分布于半山缓坡地带,坝区住房多仿白族“三方一照壁”等院落形式,山区多为木楞房四合院布局。正房一般长6.5米、宽3米许,四角立有大柱,中央立一方柱,称“擎天柱”(普米语为“三玛娃”),是神灵所在的地方。屋脊架“人”字形横梁,用木板或瓦盖顶。四周墙壁均用圆木垒砌而成。这种房子俗称“木楞房子”或“木垒子”。房屋一般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关牲畜或堆放杂物。居室的布局有一定格式:进门便是正房,靠门右方装地板,设火塘,后有神龛。火塘周围设卧铺,分男左女右两边,互不逾越,以忌混乱。平时人们在此食宿、议事,作为家庭活动的中心,也是宗教祭扫和接待客人的地方。正房左边是灶房,门外悬挂有牛、羊骨头,有祝愿牲畜兴旺和“避邪”的意思。
普米族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禁忌。普米族家庭火塘上方的“神台”上不能摆放杂物,不能攀踏“神台”,不得用扫地的扫帚扫“神台”。不能在村寨的神山龙潭处砍伐树木、挖土搬石和乱丢杂物。游客参观各种祭扫仪式和丧仪时,要先征得主人同意,参观仪式时要举止庄重,不能说笑和出现轻薄行为。孕妇不宜参加祭祖活动,不能参加葬礼。客人在普米族禁止打狗,忌食狗肉、青蛙肉、马肉、猫肉,忌用手摸火塘上的三架和在灶上烘烤衣服,不能用扫帚打人,不能用筷子打猪。不能在水中小便,不能在路上大便。晚上不能扫地,不能吹口哨。傍晚不能理发、洗头、梳头。不能毁坏地界、水界。不能戴着斗笠进屋。不能在屋里唱情歌。客人不能背向火塘而坐。不准背着枪进门,须拿在手里进门,不能将刀口或枪口对着别人。不能用指头指别人的鼻梁。不能将帽子翻戴在头上。不能摸别人的头。不能将鞋放在床头。吃饭时不能作响,添饭时不能反手舀饭。若门口立有经幡旗杆,旗色为白色或红色,杆顶插把尖刀,表示家里有病人,外人不得入内.
普米族崇拜自然、崇拜祖先、信仰多神,少数人还信仰道教和藏传佛教。每一村寨都有一片树林作为固定“神林”做全村寨的祭祖场所,并视为神圣不可侵犯。普米族主要有晋昔节、转山节和尝新节。大部分普米族在每年的农历腊月初七晚上吃年饭,也有的在初六的晚上,从初八开始视为新年的第一天,欢度“晋昔”。转山节的日期在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日,有的地区在七月二十五日。尝新节没有固定的日期,各地以当地农作物收获情况而定,大多以村为主,各村的日子不一样,但最多相差5-10天左右。尝新节一般过两次,也有过一次的,在小春人库以后和大春收割以后的几天中进行。节日期间,走亲串戚,举行文体娱乐活动,说唱本民族的历史、传统习俗,祈求五谷丰收。普米族的房门外都悬挂着牛羊的骨头。据说这是家庭财富的象征,同时也具有驱邪镇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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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的满族多居住在昆明及大理、东川、曲靖等地。满族源于两千多年前的“肃慎”,隋唐时称“勿吉”或“女真”。原先居住在黑龙江和松花江流域,明末入关后,建立清王朝,满族人口逐渐遍及内地。云南的满族一部分是清朝初年吴三桂率清兵到云南时迁徙来的。另一部分为康熙派来的满族官员和士兵,以及清朝派到云南做官的满族官员也有很多定居于云南。满族入关后,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其生活习俗、文化艺术等大抵与汉族和定居地的少数民族逐渐融合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这种高底鞋走起路来显得姿态优美。老年妇女的旗鞋,多以平木为底,称“平底鞋”,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主要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满族男人多穿双脊脸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种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前凸上翘,侧视如船型。妇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绣花卉图案,鞋前脸多绣有“云头”)外,还有一种“千层底鞋”。“千层底鞋”用多层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为布料,一般不绣花卉等图案,多在劳动中穿用。
还有一种很有特点的鞋,叫乌拉(靰鞡)鞋,多为满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乌拉)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和跑冰。
住行
满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适应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满族农村房屋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坐北朝南便于采光,均在东端南边开门,形如口袋,俗称“口袋房”,便于聚暖。东西各有厢房,配以门房,这便构成通常所说的四合院。房屋多为起脊砖瓦房,俗称“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门向南开,高大宽敞。房内正对门一间谓堂屋,又称外屋,设厨灶锅台、水缸,灶通西内室火炕,火炕,满语称“土瓦”。从堂屋西墙开门为里屋,为南、北、西三面构成“万字坑”或“蔓枝炕”。满族尚右,西墙供祖宗牌位。西炕为窄炕,不住人,下通烟道。南北对面炕。上铺炕席,或糊炕纸刷油。炕梢置衣柜,柜内装衣物,柜上叠置被褥、梳妆用品。夜间长辈居于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寝时,头朝炕外,脚抵墙,对防寒和呼吸新鲜空气颇为适宜。墙壁多贴有纸画。为御北方寒冷,有的还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墙头砌有圆形烟囱(满语称为呼兰),高出房檐数尺。烟囱根底有窝风窠,以挡逆风。南北墙上有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多“高丽纸”,纸上淋油或盐水,免得为雨雪淋湿脱落。窗棂及门上亮子窗棂构成各种图案,美观牢固。窗户分上下两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风。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婴儿放在悠车里。炕上摆有长方形的炕桌,吃饭时围桌盘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铺有毡褥子以待宾客。房棂、椽、栋多有雕花油彩。厢房则设碾房和仓库(满语称哈什)。房外四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伦杆”,杆上有锡斗,杆下放三块石,称为“神石”。杆后是一面用砖砌成的壁墙,墙头饰有雨搭。
过去,城中的富贵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门多为三间屋宇式建筑,正房三至五间,东西厢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间,四周围以砖墙,门房两侧设有石礅,称为上马石。有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院。满族的这些民间居所式样,大部分保留在东北的满族聚居区。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传统建筑方式外,绝大部分已建造成更为宽敞明亮的现代式房屋。
为适应山区和林海雪原居住环境,满族聚居地区的传统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爬犁、独木舟和桦皮船等。爬犁(满语称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将两根树干用火烤后弯成弓形,上端翘起,贴地部分宽约1米半,上面铺板或做成箱式,驾以马、牛,载人载物极为轻便。目前只在较寒冷的北部山区偶尔使用。满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独木舟(满语称威呼),由粗大原木凿空而成,可容数人。还有一种桦树皮船,制作较为麻烦。先做龙骨,里外附上桦树皮,一人可以扛着行走。相当轻便。现在已经不多见,被现代船只所取代。
礼仪
满族是一个十分注重礼节的民族。满族人见面或拜见客人,有各种礼节,其中有打千礼、抚鬓礼、拉手礼、抱见礼、半蹲礼、磕头礼等。其中,打千礼、抱见礼、磕头礼主要为男人所用,其他则用于妇女。打千礼用于晚辈对长辈、下属对长官,形式为弹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弯,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并问安。抱见礼是平辈之间用,晚辈对长辈也可用,不过晚辈要抱长辈的腰,长辈抚晚辈的背,等等。现在,有些繁琐的礼节已被简化。
满族尊老敬上的传统更为明显。晚辈每日早晚要向父、祖问安,途中遇长辈人要让路,吃饭时长辈先坐先吃。满族重感情讲信义,对宾朋真诚相待,有客人必设宴招待,所允诺之事必全力去做。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育儿习俗比较特殊。生男在门左挂弓箭,生女在门右挂彩色布条,娘家送一个悠车。生儿三天时,亲朋送贺礼,俗称“下奶”。并举行洗礼,称“洗三”。满月时要请客人来“做满月”,并将弓箭或布条取下挂在“子孙绳”上。百日时,要用从各家要的彩布条编成锁,称挂锁。周岁时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让孩子“抓周”。一般在16岁时,男孩剃发,女孩盘发髻。至今在东北满族聚居区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满月”、“抓周”等传统习俗。
葬俗
满族的丧葬以土葬、火葬为主,土葬和火葬历史都很久远。在满族入关前以火葬为主,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经常迁移。另外,八旗将士在清初战死较多,尸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满族入关后逐渐发生变化,从火葬与土葬并用发展为以土葬为主。丧葬仪式是,死者临终前穿寿衣,多为长袍、马褂,为单数。屋内停灵,一般在7日之内。用木板做成灵床,头西脚东。灵幡用3尺左右的红布制成,上缀以黑穗,悬挂在院中高杆上。满族人用的棺具形状特别,上部隆起,上宽下窄,称“旗材”。
停灵期内合家举哀,举行祭奠。入殓时棺内放金银等物,贫者用金银箔元宝代替,口含铜钱或玉器,灵具放在院内灵棚内。出殡多选阴历单日,抬灵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殡后要感谢帮忙的人并请吃饭。下葬后,每7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7次。百日时要烧百日,周年时要烧周年。满族烧纸是将纸叠成口袋状,俗称烧口袋。清明节要上坟,烧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来,满族的丧葬又改为火葬为主。但祭奠亲人的仪式仍然保留了许多古老传统,如清明节烧口袋、插佛托、烧七、烧百日、烧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满族禁忌较多。不允许亵渎神灵和祖宗。比如满族以西为贵,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许住人和放杂物,不能有各种不敬行为。不许打狗,更禁忌杀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许外族人戴狗皮帽子进家。传说努尔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兽,尽可以打来吃,但是,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犬。"从此爱犬、敬犬便成了满族的习尚。另外,满族人不仅不食乌鸦之肉,还有饲喂乌鸦、祭祀乌鸦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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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没人顶
自已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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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的分布几乎遍及全国各地,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少数聚居或散居在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甘肃、宁夏、河南、河北、北京等北方地区,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等地也有少量的蒙古族居住。“蒙古”,是蒙古人的自称。其意为“永恒之火”。 蒙古族有一个特点,就是离不开马。他们的祖先曾骑着马四处征战,创造了英雄的业绩。他们劳动生产离不开马,行路离不开马,就连吃、住、娱乐都离不开马。蒙古族盛行的体育运动之一是赛马,歌唱的是骏马,跳的舞是《牧马舞》、《马刀舞》,连最有名的乐器也叫马头琴。因此,人们把蒙古族称为“马背上的民族”。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蒙古语有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利亚特三种方言。现在通用的文字是十三世纪初用回鹘字母创制,13世纪初,经蒙古学者却吉·斡斯尔对原有文字进行改革,成为至今通用的蒙古文。用蒙古语言文字的新闻出版、广播、戏剧、电影事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蒙古秘史》等典籍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著名文化遗产;著名的英雄史诗《江格尔》,是中国三大英雄史诗之一;《饮善正要》被列为对世界文明贡献卓著的重要医学发明成果之一。畜牧业是蒙古族人民长期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经济。此外还从事加工业、农业和工业。
蒙古的称谓最早见于唐代,那时只是蒙古众多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名称。这个部落的发祥地在额尔古纳河东岸一带,以后逐渐西移。各部落之间竞相掠夺人口、牲畜和财富,形成了无休止的部落战争。1206年铁木真被推戴为蒙古大汗,号成吉思汗,建立了蒙古国,从此中国北方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强大、稳定和不断发展的民族----蒙古族。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族各部落,统一了中国,建立了元朝,还不断地发动大规模的军事活动,扩大其疆域。自元代以来,蒙古族人民在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天文历算、文化艺术、医学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见面要互致问候,即便是陌生人也要问好。平辈、熟人相见,一般问:“赛拜努(你好)”;若是遇见长者或初次见面的人,则要问:“他赛拜努。”(您好)。 蒙古族自古以来从事狩猎和畜牧业,以性情直爽、热情好客著称。家中来客,不管常客还是陌生人,都满腔热忱。首先献上香气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盘盘洁白的奶皮、奶酪。饮过奶茶,主人会敬上醇美的奶酒,盛夏时节还会高兴地请客人喝马奶酒。 有些地区用手抓肉招待客人时,还有一定的规矩。例如用一条琵琶骨肉配四条长肋骨肉进餐;牛肉则以一根脊椎骨肉配半节肋骨及一般肥肠敬客。姑娘出嫁前或是出嫁后回娘家都以羊胸脯肉相待,羊的小腿骨、下巴颏、脖子肉都是给晚辈和孩子吃的。接待尊贵的客人或是喜庆之日则摆全羊席。 献哈达也是蒙古族的一项高贵礼节。献哈达时,献者躬身双手托着递给对方,受者亦应躬身双手接过或躬身让献者将哈达挂在脖子上,并表示谢意。
蒙古族民间传统节日有“白节”、祭敖包、那达慕等。 “白节” 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相当于汉族春节的年节,亦称“白月”,传说与奶食的洁白有关。含有祝福吉祥如意的意思。节日的时间和春节大致相符。除夕那天,家家都要吃手把肉,也要包饺子、烙饼,初一的早晨,晚辈要向长辈敬“辞岁酒”。 在锡林郭勒盟民间除过年节外,还在每年的夏天过“马奶节”。节前家家要宰羊做手把羊肉或全羊宴,还要挤马奶酿酒,节日的当天,每个牧民家都要拿出最好的奶干、奶酪、奶豆腐等奶制品摆上盘子里,用以招待客人,马奶酒被认为圣洁的饮料,献给尊贵的客人。招待客人最隆重的是全羊宴。烤全羊过去多用来进行祭典或祭敖包时才用,现在已成为盛大节庆或迎接贵宾用的一种特殊菜肴。 那达慕大会 每年夏秋季牧闲时举行。“那达慕”在蒙语中有娱乐或游戏之意。内容有摔跤、赛马、射箭、舞蹈,以及物资交流等。解放后又增添了不少新内容,如田径、球类比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放映电影、交流生产经验等,成为蒙古族人民喜爱的盛会。 鲁班节 鲁班节,是云南省通海县西城的一带蒙古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初二举行,为期一天。居住在这里的蒙古族人民从其他兄弟民族那里学会了建筑技术。他们修建的房屋,不仅造型别致、美观,而且经久耐用,颇受附近各族人民的称赞。为了纪念和庆祝在土木建筑方面取得的成就,他们就把农历四月初二定为鲁班节。节日这天,外出修建的泥、木、石匠,无论路途远近都要赶回家里来欢度节日。各村寨都要杀猪宰羊,搭台唱戏。人们还把檀香木雕刻的鲁班像拾着,敲锣打鼓,游直各村寨,然后,大家汇集场上,唱歌跳舞。他们最喜欢的舞蹈叫“跳乐”。跳时,先由男青年作为先导,他们怀抱龙头四弦琴,边弹边跳,后面的人群群分成两行,有时围成圆圈有时互相穿插,队形多变,且歌且舞,场面十分活跃。 节日后,各村寨忙着收小麦、油菜籽,犁田插秧。干完这些农活后,工匠们又成群结队外出承包建筑。
蒙古族人一般在金秋八月开始谈婚论嫁。小伙子的父母委托信赖的说亲人,择个好日子带上儿子去看中的姑娘家说亲。姑娘及父母如果看上了小伙子就收下献上的哈达和一盘饼食,这事就此定了下来。冬天是举办婚礼的好日子,经双方选定日子后,新郎家于傍晚时分到姑娘家接亲,至此婚礼已经开始,民族风格浓厚、趣味横生的各种婚礼节目连续上演,一直到东方发白;接亲的队伍才跨上骏马,同送亲的队伍一道往新郎家进发。在离新郎家不远时送亲的队伍停下,迎亲的队伍到家后重新偕同新郎的父母亲人前来第二次迎接。在婆婆为儿媳妇掀开盖头后,新郎新娘得向父母、主婚人、亲戚们一一行磕头礼并敬酒。众人也会兴奋地唱起敬酒歌、跳起舞,欢乐在草原上荡漾.
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蒙古袍是蒙族男女老幼都爱穿的长袍,是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独特衣着装饰。现在,每逢庆、集会才着装。蒙古袍两袖长而宽大,下端左右不分岔,领子较高,大襟右钉扣。领口、袖口、衣边常用花边镶饰。男袍多为蓝色、棕色;女袍多为红色、绿色、紫色。穿蒙古袍必备腰带、礼帽和马靴。这样男子汉显出强悍潇洒;女子则显身躯的苗条、矫健。蒙古靴有布靴、皮靴之分。布靴,美观别致、柔软轻便;皮靴,挺括光洁,结实耐穿。骑马时可以保踝、御寒;坠马时自然脱靴,可以保证人身安全。内蒙古地区的牧民还都保留着传统的蒙古族服饰。
蒙古族牧民视绵羊为生活的保证、财富的源泉。日食三餐,每餐都离不开奶与肉。以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得”,意为圣洁、纯净的食品,即“白食”;以肉类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乌兰伊得”,意为“红食”。蒙古族除食用最常见的牛奶外,还食用羊奶、马奶、鹿奶和骆驼奶,其中少部分做为鲜奶饮料,大部分加工成奶制品。 蒙古族的肉类主要是牛、绵羊肉,其次为山羊肉、少量的马肉,在狩猎季节也捕猎黄羊肉。羊肉常见的传统食用方法就有全羊宴、嫩皮整羊宴、煺毛整羊宴、烤羊、烤羊心、炒羊肚、羊脑烩菜等70多种,最具特色的是蒙古族烤全羊(剥皮烤)、炉烤带皮整羊或称*善烤全羊,最常见的是手把羊肉。 在日常饮食中与红食、白食占有同样重要位置的是蒙古族特有食品──炒米。西部地区的蒙古族还有用炒米做“崩”的习俗。面粉制作的各种食品在蒙古族日常饮食中也日渐增多,最常见的是面条和烙饼,并擅长用面粉加馅制成别具特色的蒙古*、蒙古馅饼及蒙古糕点新苏饼等。 蒙古族每天离不开茶,除饮红茶外,几乎都有饮奶茶的习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煮奶茶,煮奶茶最好用新打的净水,烧开后,冲入放有茶末的净壶或锅,慢火煮2-3分钟,再将鲜奶和盐对入,烧开即可。蒙古族的奶茶有时还要加黄油,或奶皮子,或炒米等,其味芳香、咸爽可口,是含有多种营养成分的滋补饮料。有人甚至认为,三天不吃饭菜可以,但一天不饮奶茶不行。蒙古族还喜欢将很多野生植物的果实、叶子、花都用于煮奶茶,煮好的奶茶风味各异,有的还能防病治病。 大部分蒙古族都能饮酒,所饮用的酒多是白酒和啤酒,有的地区也饮用奶酒和马奶酒。每逢节日或客人朋友相聚,都有豪饮的习惯。马奶酒是鲜马奶经发酵制成,不需蒸馏。 典型食品:蒙古族富有特色的食品很多,例如烤羊、炉烤带皮整羊、手把羊肉、大炸羊、烤羊腿、奶豆腐、蒙古*、蒙古馅饼等。民间还有:稀奶油;奶皮子;煺毛整羊宴;熟烤羊;白菜羊肉卷;新苏饼;烘干大米饭。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容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纳10几个人。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2.5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3.2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蒙古族早期信仰萨满教,元代以后普遍信仰喇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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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云南仅少数民族就有25种(每种少数民族均超过5000人),他们是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壮族、苗族、僳僳族、回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景颇族、藏族、布朗族、布依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蒙古族、水族、满族、独龙族。在这25种少数民族中,有15种少数民族是云南省独有,他们是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基诺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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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没有的30个少数民族:保安族 朝鲜族、 达斡尔族、 侗 族、东乡族、 鄂伦春族、 俄罗斯族、 鄂温克族、高山族、 仡佬族、哈萨克族、赫哲族、 京 族、 柯尔克孜族、 黎 族、 珞巴族、 毛南族、 门巴族、 仫佬族、 羌 族、 撒拉族 畲 族、 塔吉克族、 塔塔尔族、 土 族、 土家族、 维吾尔族、 乌兹别克族、 锡伯族、 裕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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