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填写说明
符合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规定的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下乡产品后,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回收证明和储蓄账户等资料,到乡(镇)财政部门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填写说明如下:
一、 新购车辆信息:
1、新购产品类型:选择新购的产品类型,包括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和摩托车。每张《申请表》对应一辆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或摩托车,不得多辆车共用一张《申请表》。
2、是否满足限购要求:享受下乡补贴的汽车(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在填写此项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责任自负。
3、产品型号:填写《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的“厂牌型号”。例如“BJ1041H422D”。
4、车辆识别代号:填写《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5、生产企业:填写《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生产企业的名称。
6、车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号牌号码”。
7、排量: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需在此填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的“排量”一栏。
8、总质量:换购轻型载货车需在此填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总质量”一栏。
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1、销货单位名称: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销货单位名称”。
2、开票日期: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开票日期”。
3、发票号码: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发票号码”。
三、 车主信息
1、车主姓名: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货单位(人)”填写。
2、车主身份证号码: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
3、车主户籍所在地:填写《机动车行驶证》中的“住址”。
4、车主联系方式:填写车主固定电话电话或手机号码。
5、车主开户行:填写车主提供的、接收补贴用的银行名称。
6、车主储蓄帐号:填写接收补贴用的存折或银行卡账号。
7、户口本号:填写户口本上的“户号”。
8、户主姓名:填写车主户口本上户主的姓名。
9、户主身份证号码:填写户主的身份证号码。
10、车主与户主关系:填写户口簿中“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四、 报废汽车信息(只有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户申报补贴时才需要填写报废汽车信息)
1、车辆类型:按《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中的“车辆类型”选择。
2、报废车辆识别代号:填写《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上的“车辆识别代号”。
3、车牌号码:填写《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上的“号牌号码”。
4、回收企业名称:填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上的“收车单位名称”。
5、回收证明号:填写拆解企业提供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上的“证号”。
6、回收时间:填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上的“收车日期”。
五、 代办人信息
1、姓名:填写代办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2、住址:填写代办人现家庭住址。
3、身份证号码:填写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4、联系方式:填写代办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六、 补贴信息(财政所填写)
1、销售价格:填写《机动车销售发票》上的“价税合计”中的“小写”部分。
2、补贴比例: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3、购买补贴:农民购买新车所获得的补贴,具体金额是销售价格×补贴比例。摩托车的最高补贴金额为650元,轻型载货车或微型货车的最高补贴金额为5000元。
4、报废车补贴金额: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5、补贴总额合计:如果是换购轻型载货车,则补贴总额合计=报废农用车补贴+购买补贴;如果购买的是微型客车或摩托车,则补贴总额合计=购买补贴。
七、 备注
该项内容由财政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