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思维误区
没有人早上一起床就考虑今天要不要来场交通事故,也许你是一位很谨慎、技术很好的老司机,你不撞别人,但是能防得住别人撞你吗?
遭遇交通事故,大部分人都是蒙圈,怎么办?打电话给朋友、给家长、给老公,实话说这样做除了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和人多势众之外,对高效处理事故没有多少促进作用。(请注意,高效指的是控制处理时间、减少不必要花费、避免不必要争吵)。报警报保险,好不容易把人盼来了,照几张相,然后告诉你:“你们协商处理吧,要不扣车走流程”。心中无数个“我去......”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处理将对整个事故处理的后续产生极大影响,有经验的人往往可以快速解决麻烦,避免纠纷。关键经验就是快速判断双方事故责任,按照大概的责任比例来沟通处理方式和赔偿问题。
如何判断事故责任呢?首先不要局限在一些轻微的剐蹭事故情形中,请抛弃掉那些追尾全责、无照驾驶全责、无牌上路全责等等“民间说法”,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说的如此简约。举个例子,比如无照驾驶,一位驾龄20年的华侨老司机,回国后未申请驾照或办理临时驾照,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一醉驾的二货给撞了,难道我们能说这位老司机无照驾驶,全责!可能有人会说醉驾者当诛,只要醉驾就全责!那么把这个案例变化一下,这位老司机驾驶水平没问题,但因路况不熟误入单行道逆向行驶,和一个虽然醉驾但确实保持正常行驶的二货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难道就粗暴的下结论,不管什么情况都是醉驾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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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种情况,按照”民间说法”,交通事故后车辆检测不合格的一方要承担事故责任,那么假如检测报告上说该车照明系统不合格,而事故发生在艳阳高照的大路上,这种没有因果关系的鉴定结论难道可以草率的判定检测不合格车辆全责吗?
中国现行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明确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请注意,其他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定主要目的是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做,这些规定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之一,但注意是之一而不是唯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一套系统的专业理论,比如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及一些随着社会的发展提出的新理论。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这些原则的适用并非单一对照,而是综合考虑,相互影响。
比如去年浙大校长的交通事故案例,奥迪违法变道侵犯大货车的路权,其变道行为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事故结果有直接责任,网上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该校长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这种带有个人情绪的判断显然太武断。大货车之所以次责的原因是经过鉴定,大货车超载,超载后该货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及超载结果必然加重事故后果。换个直白的说法就是:虽然校长违法引起事故发生,但如果大货车不超载,那校长可能还有一线生机。至于后期大货车驾驶员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请求法院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结果,那是另外的专业知识,这里起码可以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非是简单的拐弯让直行,拐弯即全责。
那是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必须用这套理论去认定事故责任呢,显然太为难当事人以及过分增加交警部门的工作量了。一些损失较小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重点在于协商,协商包含了很多技巧,但最重要的是要占理,占理也就是当事人指出对方的错误行为,比如违反了道交法实施条例的某一条通行规定,并且指出对方该行为是引起事故发生或加重了事故结果。事故处理中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双方都认为对方有错,但又说不出对方的行为到底错在哪,又没办法证明自己没错,最后理讲不清了只剩吵架甚至干架。就比如追尾这事,经常见到前后车争论:“你追尾全责!”“你急刹车造成的,你的问题!”......
交通事故的情况复杂多样,没人能预见遭遇什么类型的问题,我们也不可能把道交法及实施条例完全背下来,所以,如何确定事故责任的方法和思路尤为重要,比如等待交警的时间,用手机搜索一下道交法实施条例中的通行规定,将事故对方的行为进行比对,当交警到现场,一方讲法讲理而另一方只讲:他撞我的、他撞我的、就是他撞我的......结果怎么样应该不用形容了,过程不管怎么样,最终责任划分肯定是向着讲法讲理的一方的预想去发展,原因很简单,交警定责也是采取这种方法和思路。
当然,世事百态,除了以法律为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还要分析各种因素,比如车辆保险情况、双方经济情况、对方个人素质及受教育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等。有时也不能太较真,但不较真的前提的心里有准备,而不是盲目听从,不管采取什么方式,目的只有一个:不留隐患、高效处理。
很多事故现场无法确定责任问题,或者对方并不是汽车之家的家人一样的高素质群体,出尔反尔没有信誉,那事故的处理就不能仅凭口述了,不管是交警还是法官看的是证据,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就充分证明证据的重要性,下一篇,说一些交通事故取证方式和技巧。
黑monkey 2015-5-18 01:16:30 发表在 3760楼
新条款使用之前,保险公司就是耍赖不认可医保外用药,一个途径通过关系另一个途径通过诉讼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诉讼会产生其他费用,很多人一算还是不会划算,只能认吃亏。新条款使用后,保险公司有了更明确的合同条款支撑,肯定会更肆无忌惮的拒赔医保外费用,诉讼肯定也是用合同说话。但是法官是否支持现在还不清楚,之所以试点,就是因为牵扯的问题太多,需要试点来暴露问题然后解决问题,给以后同样的问题提供解决模版。以法律上和保险的性质上说,保险公司拒赔医保外用药那保险公司要举证,而保险公司根本无法举证,这也是过去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以后这个问题肯定是法院庭审时的一个焦点,结论现在不好说,我只能说按照经验,医...
黑monkey 2015-5-18 01:42:46 发表在 3766楼
以下内容同步说客内容: http://shuoke.autohome.com.cn/article/24956.html
我该怎么办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思维误区
没有人早上一起床就考虑今天要不要来场交通事故,也许你是一位很谨慎、技术很好的老司机,你不撞别人,但是能防得住别人撞你吗?
遭遇交通事故,大部分人都是蒙圈,怎么办?打电话给朋友、给家长、给老公,实话说这样做除了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和人多势众之外,对高效处理事故没有多少促进作用。(请注意,高效指的是控制处理时间、减少不必要花费、避免不必要争吵)。报警报保险,好不容易把人盼来了,照几张相,然后告诉你:“你们协商处理吧,要不扣车走流程”。心中无数个“我去......”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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