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于2018年3月13日买了一台长安跨越王汽车,之前车辆存在很多问题,经过半个多月的调节,我于3月29日新车上牌。车辆保险是3月13日承保的150万保险。
二:4月15日发现车辆没有空调和暖风,到贵港服务站检查后称因质量问题,鼓风机坏了。因为贵港这边基本每天都下雨,我恳请贵港服务站加急订件,服务站称:需要车主承担运费。我说如果是我的个人原因导致配件损坏,我可以承担责任,但是我总计也就正常开车半个月而且是三包配件,怎么由客户承担运费呢?
三:客户买车就是需要使用的,贵港每天都下雨,无法使用。
暖风机于4月29日到货安装,如果不理解说的话,这个配件走着过来也早就应该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