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广汽菲克
我16年9月在合肥包河长春街16号广汽菲克4S店购买的菲亚特牌汽车,行驶到3000公里左右出现数次缺缸问题,并且每天早晨起动发动机抖动严重,期间在4S修理数次均未找到问题,只推脱说是油品质量问题,让我将在中石化加油标号由92#升到95#,期间问题依然存在,又让从95#换成92#,今年年初从三四月份开始问题逐渐加重,毎天早晨发动车辆发动机严重抖动、缺缸且车辆行车电脑不报任何故障灯,到4s店连续维修三次,共十二天也没有找出问题点,维修中将车辆油箱燃油全部放净并清理油路、油嘴、节气门、更换油泵、点火线卷、折解发动机缸盖等,问题依旧,此车此问题累计维修已不低于7次,均未给予我任何维修检查工单,在我索要4s店维修检查工单时推脱说没用这项规定,现我提出更换或退车时他们又说是油品质量问题,难道安徽的中石化只卖给我一辆车子假油吗,且4s店也给我更换了4s店提供的燃油也一样解决不了问题,请问我的车还不符合三包法规定的同一问题维修超过5次的换车退车条件?再说你4s店和厂家给你诊断维修了这么多次到现在还连具体故障点都找不到,车已经让你们拆成啥样子了!到头来你给我换过什么拆过什么都不知道,按法律法规出一纸工单有那么难吗?你们道底怕什么?难道你们4s和厂家真能将自身利益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吗?望广汽菲克厂家和长春街16号广汽菲克4s店能认真对待每个车主,认真修好每一辆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要把心思放在怎么忽悠顾客和苦练“踢皮球”技能上了,必经不是每个顾客都是***,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