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速腾论坛管理条例!(2011年8月5日起施行)
1 208 发布于 2011-08-04 19:57:40 只看楼主 热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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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速腾论坛管理条例(2011年8月5日起施行)

   汽车之家速腾论坛管理条例

为加强速腾论坛的有效管理,净化论坛环境,营造和谐、友好的交流气氛,特根据《汽车之家论坛规则》

第一条  发帖、回帖内容要求及处理方式

请各位车主(有车的)、车友(目前未购车的)及其它身份人员注意,在速腾论坛发帖、回帖请不要违反以下内容,否则将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广告处理

1站内短消息: 通过站内短消息告知其他用户具有广告性质的内容,一经举报、查实,将封杀ID100年;

2)广告帖:具有广告帖属性的内容,将删除帖子并封杀发帖ID

3) 团购: 针对非汽车之家官方的团购信息,将删除主帖并封杀用户。

【关于组织团购的问题,大家反映较强烈!组织团购问题!这是汽车之家的版规!我们也不能乱改!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当放宽的,对帖子的敏感信息做到仔细的审核!做到不能让准腾友上当受骗为准点!(因为在平时的团购信息帖子中,我们发现有经销商的马甲冒充准车友进入论坛,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2、黄色及低俗信息

1黄色图片(暴露隐私部位、身着泳装且臀部或其他敏感部位主动面向镜头),发现或接到举报,一律删除;

2)任何引起其他会员(特别是女性会员)不适的图片,发现或接到举报,一律删除;

3)发布或放置低俗帖(无露点),发现或接到举报,删除帖子并警告用户(警告无效者封ID)

4)相册中存有5张以上低俗暴露黄图,最低封ID一周并警告,删除全部相册;

5)公开在帖子中黏贴黄图, 发现或接到举报,均删除ID;  

6)任何非原创的模特图片(较为暴露的), 发现或接到举报,均删除处理;

7)杜绝小姨子标题内容的帖子:沟通为主,屡教不改删除帖子,封杀处理;

8)黄色信息(笑话等)第一次违反,删除内容并警告用户;累计超过三篇: 删除内容,最低封杀一周并警告用户。

3、灌水帖 

1)半小时内超过5篇与车无关内容:删除内容,最低封杀一周并警告;

2)为升级短时间内连续回复5(表情、图片):删除内容,最低封杀一周并警告;

3)回复纯以“灌水、拿分走人、顶……”为主,无实际意义的回复(含开拿分专用飞机的),一律封杀并删除所有回复。

4、辱骂信息

1)直接辱骂编辑、管理员、版主:删除内容并警告,沟通无效继续辱骂的禁言;

2)用户相互争吵:关闭帖子回复、删除回帖或调解,未听劝告者封杀一周,直至禁言;

3)故意取ID名字辱骂版主或者速腾车主、车友的,禁言100年。

5、政治、血腥、等敏感信息

1治敏感信息:删除内容并警告,沟通无效继续发布的禁言;

2)血腥、暴力:删除内容并警告,沟通无效继续发布者禁言;

3 血腥的车祸(恶心的):删除内容并警告用户;

4)公开他人隐私:删除内容并警告,沟通无效继续发布者禁言。

6、捣乱

1)无任何原因恶意诋毁(用户、车):沉默、警告并禁言一天;

2已处理完的事情再次挑起事端引起争吵的,视情况恶劣程度进行处理。

3)注册非速腾车型ID对速腾论坛管理内务枉加指责或故意来速腾论坛捣乱的,将在速腾论坛对其禁言并知会该ID所在论坛版主协助处理;

(4)明显对本论坛有敌意的,长期泡在本坛有事没事故意挑逗速腾车主,引起争吵的,禁止在本论坛发言数天,帮助冷静;不听劝告者,将长期禁言。

7、无聊帖

     与车无关,无任何意义:可酌情处理(关闭帖子回复、删除帖子等)

第二条  广告帖定义

1帖子、个人信息中留有具商业价值的联系电话、地址、QQ()。对于团购QQ群号码,一律清理出论坛(未经版主许可的QQ群,均视为广告)。

2任何外部网址链接。

3非汽车之家官方的团购信息。

第三条  关于车托(车黑)行为的定义和处理标准

1凡发车辆故障贴者,帖子中未能提供详细的车辆和车辆故障信息,发帖者无法提供车辆作业、车辆照片,或所提供车辆照片的车型、颜色、车牌、行驶里程等信息有较大偏差,盗用别人照片的;

2刚注册或注册时间过短,且其发的贴皆是攻击、挑衅或论述车辆故障内容的;

3借攻击其他车系的同时,抬高某一车系(车型)的;

4恶意诋毁速腾车型及车主的。

以上发帖行为将视为车托(车黑)恶意攻击行为,主帖(回帖)删除处理;屡发不改的ID将禁言并提交管理员处理。

参考帖子链接: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442-11564821-1.html
车托与车黑的水平到底有多高!欢迎大家都来举报!~~ - 腾2010cgcmc腾2010的博客

第四条  攻击、挑衅行为的界定

1发贴人注册的ID为非速腾车型,在本论坛发攻击速腾及其他车系、车型内容,引起不同车系间激烈争吵、对骂的;

2在某车型(车系)出现的质量事件,本论坛已有多篇相同或相近内容贴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在本论坛发此类贴的;

3专门收集速腾车型事故贴故意发往本论坛,企图引起车友跟帖、争吵的;

4故意歪曲事实或造谣传谣,歧视、诅咒、恶意攻击速腾车型、车主的;

5在各车系之间挑拨离间、煽风点火,引起论坛纷争的其他行为。

恶意攻击、挑衅者视同车黑行为处理,将视情况采取:禁言、

沉默、封ID、删贴、封杀(删除所有主贴或者回复)、删除ID等相关措施。(参考帖子链接:)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o-200053-11530140-1.html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德系与日系车友的激情碰撞!我有话要说! - 腾2010cgcmc腾2010的博客

第五条  鼓励速腾车主多发帖发好贴

本论坛尊重每个人的劳动成果,每位同学对速腾坛的热情奉献

都是论坛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有关置顶帖、精华帖、推荐贴的认定,原则上我们按照社区规定办,但是对那些技术确有独到之处的、图片真实精彩的、文字出众的、热情高涨的原创帖,本论坛将放宽标准给予加章鼓励。

   特别优秀的作业在本论坛置顶,并推荐给汽车之家编辑部争取上汽车之家首页。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原创作品,车主车友分享用车心得、体会及经验、教训。

第六条  鼓励速腾车主进行汽车之家车主认证【经我们腾坛四位版主商议由腾M我全权负责】

经过汽车之家认证的车主在汽车之家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并且可以免费享有汽车之家的车标,同时在论坛中经过汽车之家认证的车主,享有较高的威望。建议速腾论坛各位车主踊跃进行认证。具体参照以下的帖子链接(把你们精彩作业的链接在其中!即时帮你们认证)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442-10815162-1.html
欢迎有条件认证!又想成为认证车主的腾友请进!即可认证! - 腾2010cgcmc腾2010的博客

第七条  关于速腾论坛地方车友会(即QQ群)的管理【经我们腾坛四位版主商议由Z版全权负责】

1、各地速腾热心车主可以汽车之家名义建立地区速腾车友会QQ群,但事先应与Z版取得联系,经批准后才能在论坛发布QQ群信息。【凡是通过认证的速腾QQ群,全国群由群主一人.地方群由包括群主在内的三人(包括群的管理员)加入汽车之家速腾论坛群主QQ群。】

2、版主与各地车友会负责人保持联系,必要时可协助地区车友会协调活动组织;鼓励汽车之家各地速腾车友会开展活动,活动报道帖享有优先加章待遇。(参考帖子链接:)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442-11043010-1.html
关于QQ群的声明,申请认证贴 - zibet210716的博客

第八条  关于速腾论坛建设的几点建议

1、速腾论坛是广大速腾车主及车友讨论选车用车心得、交流经验、分享专业知识的地方,也是速腾车主和车友网上的家,期望大家经常来速腾论坛看看,也共同爱护她;

2、建议大家在论坛多交友,多交流(发帖、看帖、回帖)。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看完帖最好原创回帖,这是对发帖人(楼主)的尊重,不互相顶帖,再好的帖也会要沉下去的,也就容易失去获得推荐或精华的机会,尊重是相互的,回帖也一样。

3、提倡友好、理性讨论。互相学习、相互支持、团结互助。

第十条  管理条例制定依据及执行原则

本条例严格按照《汽车之家论坛规则(smarttags" />2010年5月21修订版)》原则制定,完全符合汽车之家相关管理规定。版主在执行管理条例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灵活处理。office" />


 

本条例自2011年8月5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发生的违规行为,采取“既往不咎”的处理原则

        所有来速腾论坛交流的车主、车友及其他人员均无权再追究2011年8月5日之前发生的事情、纠纷及矛盾,不得再为以前的事情继续纠缠,违者按以上条例严肃处理。
       自条例生效之日起,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条例》规定进行管理,所有来速腾论坛交流的车主、车友及其他人员视为默认已经阅读并承诺遵守。希望广大速腾车主、车友,通过速腾论坛学习知识,广交朋友,寻找快乐,共同努力构建和谐论坛
 
附补充:自从昨晚发出《速腾论坛管理条例》以来,大家反应都很强烈!大部分腾友都是支持的!腾M感谢你们的支持与理解!条款可能是严厉一点!但我们还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可以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要对号入座就行了!为了使速腾论坛的首页版面不那么的沉闷!---与车无关的娱乐帖由英皇马桶(马叔)来发或代发!(以不能过分,过度为原则!),大家可以在那里娱乐娱乐!论坛首页版面的其它帖子帖子中就不要再出现于车无关的娱乐帖了!至于为什么要选马叔!也不用我多说了吧!大家都懂的!我相信他一定能够胜任的!呵呵!。。。。。


 

最后编辑于2011-08-10 15: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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