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20:40分左右,我从县城回来的路过,我在正常行驶,突然间前方一辆摩托车超车并越过双黄线进入我车道,我右打方向并减速,但由于对方车速度太快最后还是撞到我车上了(我车左前大灯,保险杆,都坏了,左前轮胎也破了,玻璃也破了部分,幸好人没事),对方车摔倒在数米外,对方人受伤脚骨折了,当时我立马报案,并保留现场。同时也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随后保险公司的人也赶到并现场取证。
正好我车方20米左右十几分钟前也出现交通事故,所以交警在现场,并拍照了。
补充:我车是正常行驶,对方违范交通规则跑到我车道上来了(我前由东向西,对方车由西向东),对方车是为了避开他前方的交通事故而超速越过双黄线借用我车道。
对方已当时送到医院,现在二天过去了,交警还没有定责任,我车也被拖走了(停车费10元一天),现在没有车很不方便,期待着车早点出来,第二天找交警我意思要他早点定责任,我想早点把车提出来,他说要等伤者稳定,要我回去等他通知,现在天天焦急等待中。。
如果划分责任的话,我是无责有利,还是半责有利,还是我全责有利?主要考虑我车的维修费(估计得好3,4千),对方伤者的医药费(脚下半骨骨折,估计万元以内),以及扣分,罚款,后期责任这些方面。
扫码下载
汽车之家APP
随时获取
最新汽车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