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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到位 情况说明 4.13日更新
1 1298 发布于 2012-02-20 21:48:01 只看楼主 热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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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汽车之家论坛首页置顶,感谢瑞鹰论坛版主给予精华,感谢论坛广大车友声援及出谋划策,感谢石家庄瑞鹰车友会的九月阳、飘和他们的律师朋友给予的无私帮助。事故从2012.2.19日发生到今天2012.3.23日,终于处理完毕,剩下的事情就是保险公司索赔了。
       事情前前后后一个月,终于有了结果,可是心情却不能平静下来,有很多感想,等理清思绪,再向大家汇报,今天只把以前不能发的图片贴出来。







    昨天本人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在不知道交警如何定责,以及保险公司具体能够怎样赔偿,请求高人指点。
    我开车右转进入加油站,转弯的时候旁边并没有行人及车辆,我的车子转过去后突然右方传来巨响和震动,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有车撞在我的车上,开始还以为是电动车。赶紧下车一看,发现是辆2轮摩托车,驾驶者躺在地上,并且头部有血流出。赶紧打120、110报警。然后观察,摩托车没有牌照,驾驶员没有佩戴头盔,并且是从非机动车车道同方向行驶。我拐过弯后撞在我的右前门,感觉对方好像根本没有制动(不知道是摩托车刹车故障还是根本就忘了采取刹车)且速度不慢,撞击力度很大。
    出于治病救人及人道原则,在医院交了各种检查费共计2600多元,又交了3000元住院押金。医院的各种片子,CT等显示身体没有大的问题,额头下巴右腿有擦破等外伤。今天中午又去医院看望伤者,询问了大夫,确定没有别的伤势。
    可是下午伤者家属打来电话,称住院押金已经用完,让再去交钱。并且说了很多威胁的话。
    我感觉出了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此次事故,明显的责任在对方,在交警的事故鉴定没有出来之前,我已经做到我应该做的。我告诉对方,让他该看病的看病,该治疗的治疗,一切等交警的责任判定出来后,我该负什么样的责任,绝不推脱。然而对方并不同意,说道:我不管谁的责任,我不管交通事故到底怎么样,我没有钱,我就要看病,如果不交钱,把人拉到你们家!
    说明一下,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不知道这个交强险是如何赔付的。

      此后,对方又打电话让去交钱,我告诉对方:事情已经报警,有任何问题去找交警,如果要交钱,让交警找我。对方找交警后,交警打来电话,说考虑到交强险关于医药费1W元的上限,让我再去给交点钱,方便以后事情处理。我想既然警官都这么说了,咱得给警官面子不是,于是又交了2000。可是只隔了一天,警官又打来电话,让再交1000,于是我再一次给面子,又交了1000,最后总共交的金额到了8600多。再后来,警官不打电话了,换成对方来电话,依然让交钱。估计是找交警,警官也不敢再让我去交了。
     这次说什么也不管了,决不能再交。于是对方来了3个人,晚上来敲我家门,媳妇从门镜看到后,没有开门,直接报警。可是对方敲了一会,没人理就走了。然而第二天中午又来敲,依然报警,被派出所警官弄走了。我把这个情况向交警说了,交警答应尽快出事故认定。可是对方并不罢休,打电话来,说你家床位准备好没有,要抬人来家。我靠,神马世道,现在杨白劳都敢上门逼人了。于是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直接关门走人,孩子交给老师,中午在老师家吃,晚上去楼上邻居家住,我们两口子去亲戚家借住。
      其实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让对方知道,再在医院混下去,两方面都落不着好,让他们也自己交钱,肉痛一下,如果我继续交钱下去,有多少钱,医院也敢给花完。结果我们只在外住了一晚,交警就打电话来,说事故认定已经出来,让第二天都去交警队接受处理。

图片已删除



       事故责任是这样定的,对方1无驾驶证,2驾驶无牌车,3没有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在此次事故中付主要责任。我由于没有按照交通法第22条第一款“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付次要责任。我感觉给我这么定也是考虑到交强险,我有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给赔付。对方表示下午就出院,也同意我把车提出来。
      和对方协商的是:我交医院的诊疗费、住院押金一共是8700元,对方自己交了5000,然后住院期间零零碎碎的花了2000,一共7000元。对方让我给他7000元现金,然后交警队的200元罚款我给他交了,一切双方就再无瓜葛。保险公司无论报回来多少钱都是我的。但是从对方的住院押金条显示的是3800元,对方还有些药费单据,他自己说只有几百元,也就是说对方只花了4000多。
      这样算下来,我们去医院看望对方,买的东西加上给对方留了200元现金,一共9000元+给对方7000元=16000元,咨询保险公司医药费能报1W元,误工、护理+对方车损一共能报2000多的样子,我要贴4000左右,再加上我自己的车要修2000元,交警队的停车费12天240元,再加我的和对方的罚款300元,这次事故我要亏6000多元。而对方受伤痛苦自己承担,休息期间的误工、营养费也要自己承担。
      经过了这么多天,差不多就这样了,让对方起诉,对方是不起诉的。即使对方起诉,判对方败诉,可是他就说没钱,还真一点办法没有。伤不起啊。
     现在事情还没有处理完,交警一直没空,要等警官有空了才能给出具协调书。



绿色箭头是我车行驶路线,蓝色是摩托车行驶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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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车友的关注,今天,交警队事故科把事故认定书出了,对方主责我次责。经过和对方家属协商,车也提了出来。对方也答应下午出院,后续的费用看保险公司能够赔偿多少,再和对方协商。下面上认定书和车辆损失照片。至于最后结果如何,处理完后再向大家汇报。







今天3月14日,早上又去了一趟交警队,警官看了一下出院诊断小结,说这几天开2会,每天要出去巡逻,没时间处理我们的事情,让等通知。




















下面的洞是塑料件
撞击力度不小,我感觉40-50迈的速度撞上的,但是瑞鹰的损失不大,由此可见,瑞鹰的安全性是可以肯定的,甚至,我一直认为,国产车对于车辆的安全是从不忽视的,该用的料绝不含糊,单安全性方面讲,一些合资车很不靠谱。我以前开远景的时候,有一次被后面的优利欧追尾,感觉力量也不小,下来一看,我们2个车都没事,我就让对方走了。

求有过类似情况的或者具有保险知识的真解,我该负什么责任,对方这样的要求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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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二十三日已经将事故处理完,给 了对方7000元现金,交警出具了调解协议书。事情处理的过程简直无语,交警要对方摩托车的购车发票和登记证书,因为对方没有牌照吗,对方说没有了,找不到,交警指责是,不是早告诉你带上吗,找不到了可以去派出所开个证明,没有怎么写协议书啊。又问,医药费单据呢,对方依然说没带,交警也无语了,说你不带人家怎么报销,怎么给你们算账。对方家属说回头再给我。这个你们能相信吗?就为了这个医药费单据,对方要跟我干仗,就在交警队,喊我出去,我出去后被陪我一同来的推走了。交警也很生气,和对方家属说,怎么回事,还处理事情吗,这个人下回不要来了。然后对方家属也出去了,又回去拿单据。
        我也很恼火,吗的,我一直让着对方,看来和狗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我也不打算处理了,我花了的钱认了,但是也不能让对方拿到一分钱。就和交警商量,能不能把驾驶证和行驶证先给我,我要用车。交警说,你不是出远门吗,就这么开着吧,有问题了给他打电话。我说你们外面的墙上贴着呢,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是无证驾驶。他笑了,说你这不算暂扣,行,你到外面复印一下就拿走吧,想了一下,说,算了,等一下我去给你复印吧。
       我们正说着这事,对方家属拿着单据进来了,交警问,你干吗来了,不是不处理了吗。对方家属说,处理处理,你们别理他,他就是那狗脾气。我拿过单据一看,只有310元,这和对方说的花费的费用差的远了。对方说他们住院押金和拿药一共花了5000,可是押金单据是3800,再加这个才4100。对方家属说丢了2张,我说你丢了就等于让我少报啊,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我的损失。哎,算了,就这样吧,实在是不想再和对方纠缠下去了。交警就要对方的责任认定书,对方家属说,还要那个啊?交警彻底无语了,说不要怎么给你们处理。对方家属说,以为没用了,早不知道弄哪去了。又跑回去找了一遍,终于还是没能找到。最终只在我的认定书上写了处理意见和协议,然后双方签字。最后交警问对方,罚款怎么办,对方家属说交呗。
       关于这个罚款,还有故事,前门说过,当时和对方谈的时候,对方让我把罚款给他交了,一口咬定是200,我当时懒得为了这200再和对方争执,就答应了。但是告诉对方,如果是200的话给交,超过200不管。可是一问交警,说要罚900,无牌无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按照交通法规定,罚款900元。我说只给交200,然后又起的争执,当时对方还没有被交警赶出去,放话说,不处理了,钱不要了,要让我没法过。
       所以现在对方家属老老实实的说,交吧。我在旁边看着,就和交警说好话,少罚点吧。交警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对方家属,无奈的挥了挥手,说,走吧。我靠,没罚!这警官也是,你早说不罚了,我们也省的再闹了,我都打算好了,900绝对不给,爱谁谁去,老子也不处理了。我估计他可能也是不想因为这个让事情没办法处理,他也头大啊!
       下面再来说说对方来处理事情这个人。其实事情从头到尾一直是此人在搅合。此人和受伤的当事人是什么关系呢?此人是个东北人,在东北老家有老婆孩子,没有离婚,又和当事人的女儿(也就是小三吧)又生了个儿子,所以此人一直以当事人姑爷的名义在闹。此人无业,在本地区是个混子,觉得自己不含糊,有点社会背景,所以是他一直在闹。受伤的当事人一家是很老实的(不老实也不会默认自己的女儿出于这样一种境地吧)。
       话说我老婆的老家也是本地土著,她们老家人也一直含糊,她妹夫、弟弟也都找本地混黑道的打听了对方这个姑爷:和道上没有关系,要弄他很简单,问我想怎么弄,是想要胳膊大腿还是残废,我说算了,本来没多大事,别弄这么复杂了,最后拒绝了。
      事情最终就是这样了,非常无奈,一直懒得提起。

      后面有同学提到:有些没文化的 特别是农村里的(只针对农村的教育环境 不针对整体农村人的素质) 、教育程度相对落后 对交通法规的认知有限 同样是事故的当事人 为什么他鼻青脸肿的鲜血直流 你就坐在这里安然无恙 你就得陪我医药费 这就是他对事故的印象!
        
         这位同学说的太对了,从对方的话里可以看到,对方就是这心理,他受伤住院了,我就得给钱。奶奶的,他才不管谁的责任。我就奇了怪了,你不懂法可以,没有 素质也可以,为什么要耍赖呢,如果大家都态度诚恳,该给你的我肯定会给,甚至不该给的我也会给,至于弄成这样吗,中国劳动人民质朴诚实的品质哪里去了?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改变了我和你?这个恐怕不是偶然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社会怎么了,中国怎么了。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精髓是“仁义礼智信”,五千年的历史可以做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教科书。我们一直为我们灿烂的文化而自豪,却不知去守护、延续她,直到被韩国棒子抢占了一个端午文化,才稍稍幡然醒悟,可是迷途的羔羊啊何时才能知返。我不知道这该是我们上一辈人的不幸还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我们又该给我们的下一代一个怎样的传承!

       最后说一说事故发生后我们该怎样做。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冷静,一定要记得拿出手机,把现场拍下来。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就是要保留现场证据,如果对方司机下车跑了你怎么办?他要跑,不外乎无证驾驶或者酒驾,然后换一个人来顶替。如果对方有人受伤,出于保险,我们会被建议全责,这也是一个办法。可是一旦认了全责,事情处理完后对方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对方完全可以再次起诉你,你依然要承担责任。那时候的你真是欲哭无泪,肠子都悔青了也于事无补。可是如果你有现场的视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是有责任的,那好,这个证据是完全可以为你翻案的。
       这是我事后一个保险公司的保险员给我提的建议,我觉得非常有用,拿来和大家分享,希望能够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无良人的侵害。
 

       昨天收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共是14316.74。此次事故我的花费情况:给对方住院费、门诊费、包括看望对方买的东西一共是8900,结案后一次性给予对方7000元补偿,双方再不追究。我的车辆扣了12天,每天20元,共计240元。修车费1900元。这样的话我的最终花费为:8900+7000+240+1900=18040-保险公司赔付14316.74=3723.26
貌似这样还可以吧,主要是保险公司那出了状况。当初保险公司去医院调查的时候,对方说没有工作(事实是对方在一个饭店打工)并且对方儿子签了字。而我后来把饭店的误工证明、工资证明都开出来了,但是保险公司不认,给我打电话商量。我让保险公司来人调查,可能他们也嫌麻烦。和我商量的意思是,对方还是按农民每天34元补偿误工费,但是多给算到60天,这个没有办法改,又从对方的护理费给增加了5天大概500元的样子。对方的车损定了800元,但是少一个施救费的票200元,我不知道这个施救费是什么东西,去哪开,而且当初勘察现场的保险员也没有说要这个,所以对方车损只赔付了600元。
        本来按我的计算应该能赔付15000元左右。但是保险公司那个工作人员死活不承认,居然说如果我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而且我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小保险公司,本来我也没寄多大希望,就这样吧,事情终于有个结果,让自己放轻松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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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荡来的

你开车在路上,一老头骑自行车逆行向你车头撞来

如果你开车正常行驶在马路上,见一老头骑自行车逆行向你车头撞来。你应该如何处理:

1.立刻刹车,停住
(评语,选本选项的人简直是法盲,对于道路安全法的严重后果一无所 知即使停住,老头撞死在你车头,你一样要赔19.5万)

2.停车并下车锁上门(评语,选本选项的人简直是法盲,而且不看新闻,即使停车人下来发动机熄火,你没有停在白色停车框内,老头撞死在你车头,你一样要赔 19.5万)

3.马上倒车,躲避老头
(评语,选择本选项的人简直没有脑子,倒车时老头撞死在你车头,按照安全 法你将负全部责任,赔款19.5*2万,宁波最新的直接是43.6W,还不算丧葬等其他费用)

4.立刻刹车,停住,将钥匙拔下来交给一个路人说:“此时此地此分此秒, 我 把这辆车赠给你了” (评语,丢车保帅型,除非你开辆好车,一般来说车本身不值19.5万,忍痛损 失一辆车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壮士断腕!)

5.立刻刹车,停住,将钥匙拔下来交给副驾驶的朋友说:“此时此地此分此 秒,我把这辆车赠给你了” (评语,你朋友算是瞎了眼睛,这下要替你赔19.5万了)

6. 立刻刹车,停住,下车,高呼:“中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 向老头扑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用身体挡住自行车,哭道:“我上有八十岁老 母下有蹒跚学步的儿子,英雄你就饶过我吧” (评语,正解,发生在骑车人和行人之间的责任尚未有法律规定)

正解应该是:立即停车,拿出车内的迷你折叠自行车,骑上车,快速向老头 的自行车撞过去,并成功将老头撞到在地!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处罚条例》,该起事故属于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老头逆向行驶,负全责。并且要附带赔偿你因为事故而未能及时将自己机动车停到指定停车位的相关处罚。该老头认栽!
所以,切记,开车的朋友出门记得在自己的四轮车里面放一辆小型两轮车!!!



昨天看到的宝马7系事故,祖国的执法啊,真的想说爱你不容易


网上查到的相关资料
手机报-交通事故对方没驾驶证是否侵权
悬赏:0 - 提问时间:2011-03-23 - 解答数:1 - 浏览量:352

手机报用户尾号4817--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说处理时不考虑有无牌照和驾照,那为什么还要人们考驾照,我有行驶证,对方没有,他是否侵犯了我安全通行权?我怎样维护我的权力 2011-03-22 21:11:14 陕西汉中




提问者:游客
最佳答案

您好,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如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方没有驾驶证即驾车上路,实际上是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对方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双方分别承担责任。由于对方没有驾照驾车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存在过错,所以您可以要求其对您的客观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交强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垫付与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根据我国的法律,道路行驶中产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驾驶员承担责任。目前对行人对非机动车有事故责任的,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要求行人对机动车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可见,我国的法律只是行人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的责任,行人责任,对机动车的人身损害赔偿是我国的法律空白和不完善,可以起诉,但这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最后编辑于2012-04-13 17: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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