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回发布在车质网上的文件,只说明了安全隐患,并未对升级的续航减少进行说明,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涉及侵权。以牺牲续航性能为代价降低热失控风险。
2.以牺牲车辆性能(续航缩水、充电功率降低)的方式掩盖设计缺陷,本质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召回通知信充满了“小心思”将升级后的可能导致的充电时间以及行驶里程的减少备注在通知信的最后一页的最下端,而且字明显小于正文文字,并且如此重要的信息没有醒目加粗加黑标记,完全是操弄文字游戏,糊弄车主。
诉求:1.目前无法接受以牺牲车辆性能(续航缩水、充电功率降低)的方式掩盖设计缺陷,因此本人拒绝此召回升级。
2.要求以不牺牲车辆性能(续航缩水、充电功率降低)的方式进行召回,必要时更换硬件解决,召回成本不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由。
3.拒绝升级,因后期使用车辆过程出现热失控导致的损失,依然会追责厂方。
4.恳请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厂方合理召回,而不是耍“小心思”欺上瞒下,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掩盖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