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天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在338国道炭山岭段四台沟避险道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幼鹿,请求救助。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立即出警,在天祝县炭山岭镇四台沟村338国道旁找到该幼鹿。
民警对该幼鹿身体进行初步检查后,发现其后右腿根部受伤,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通过对该幼鹿趴窝地点现场进行勘查及走访周边牧民,该幼鹿受伤是因为跟随鹿群到河边饮水翻越钢丝围栏时后右腿绞到围栏内导致的,排除人为致伤,于是决定将该幼鹿送往甘肃武威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专业救助。经甘肃武威野生动物救护站专业人员检查及鉴定,该幼鹿为马鹿,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今年以来,天祝县公安局持续深入开展“昆仑2021”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力度,使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知法守法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形成了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起了天祝良好生态环境。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报警求助,保护野生动物、做到人人献力,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