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记错的话,出台13报废的政策当初是经过调查的,调查的依据是说全国绝大多数的摩托车在车龄超过十年以后车子的性能状况会直线下降,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所以才制定了13年强制报废的的规定。问题是当时调查的年代国内基本上没有正儿八经大贸进来的车子,调查的都是国产技术落后的车子,好多还是二冲的。现在的制造业水平突飞猛进,国产车的质量也在大幅提高,更不用说进口摩托车的品质已经远远超出普通家用轿车的质量了。在这种背景下,1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已经完全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应该跟家用轿车享受同等待遇,或者延长摩托车的使用年限50%以上。虽然摩托车拥有者的人数相比全国人口占比不多,但这也是一个不小的群体,这也算是一种民意。我想说:尊重民意不能总是嘴上说说,官意并不能代表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