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界S7 车辆核心部件异常腐蚀厂家已外界因素为借口推诿拒保
车型:华为智界S7
购车日期2025年1月26日
首次发现腐蚀的日期2025年7月12日
问题概述
提车仅半年,期间3月30日春季全车深度检查未发现异常,6月3日安装铝镁合金电池护板也未发现异常,说明异常在6月3日行驶1.1万公里之后,距离发现异常仅40天(行驶2000公里),如此短时间,短距离在广东江门内正常城市通情用车涉及:1. 方向机总成(转向系统安全件)2. 空调压缩机支架(动力总成承重部件)3. PTC加热器总成(高压电热系统)4. 后电机前固定支架(驱动电机核心结构件)共四处核心部件严重肉眼可见的异常腐蚀,时间如此之短不符合正常使用损耗,存在严重质量或工艺缺陷。 发现并反馈情况后,他方拖延,不作为,直至20天后8月1日首次口头回复为“外界因素”,说法牵强,未出具任何有说服力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经8月3日再次上传材料售后于厂家沟通仍未果,于今天8月5日再次推诿回复,内容为“经过多方分析,多供应商的件同时出现质量问题被氧化不太可能,配件上表面无腐蚀,下表面有腐蚀的情况基本也是外界污染导致。”这个说法看起来有那么点专业,实则偷换概念,用“概率论”来搪塞。这是推卸责任是伪科学。因为“多供应商件同时损坏不可能”该说法中的不同零件腐蚀恰恰说明主机厂品控系统崩溃,就像餐厅所有食材供应商都出问题,责任肯定在餐厅,严重质疑生产工艺或防护标准缺陷(如电泳涂层工艺不合格、底盘防护未达标),而非供应商个体问题。 另根据《汽车技术条件》(GB/T 32072),是要求底盘件必须通过 48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的,若未达标即属工艺缺陷。我车6月3日未发现,到发现时仅40天(960小时),即使24小时浸泡在污染环境中若非腐蚀部件的缺陷和质量问题也不应该出现严重异常腐蚀。 请贵司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1. 认定‘外界污染致损’的具体污染源化学成分检测报告(需与腐蚀物匹配); 2. 证明该污染源与我车辆行驶路线(江门市)的关联性数据;3.厂家拒保的邮件或书面材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若无法提供举证,必须担责,履行三包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