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补贴退坡日益临近,一直都没有补贴的油电混动车(HEV)不久将迎来春天。2018 年 4 月 3 日, 吉利与科力远在上海市签署《合作协议》, 正式启动第一款大规模量产的油电混动车FE-6的开发事宜。
2014年底,为了摊低成本,吉利拿出自已投巨资、十多年磨一剑研发的油电深混技术,与专注镍氢电池技术的科力远合资成立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吉利占股49%)。2016年11月,长安、云内动力入股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自此,一个涵盖央企、地方国企和民企的汽车产业国家级技术平台(CHS)宣告诞生。
2016年开始,帝豪油电混动车(HEV)一直在重庆出租车公司试运营,今年3月,网上又曝出新款帝豪油电混动车(HEV)车的路试谍照,不过,这些都是试验性质的,此次协议,标志着吉利首款大规模量产上市的油电混动车(HEV)进入开发阶段。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合作内容
1、合作范围
1.1双方一致同意:共同推动科力远积极参与由CHS公司为主发起设立专业化公司以承接和落实国际技术合作项目。
1.2双方一致同意:将吉利汽车FE-6作为搭载国际技术合作项目首款开发标的车型(以下简称“协议产品”)。
1.3双方一致同意:共同推进将吉利集团更多车型搭载科力远混合动力总成系统产品。
1.4双方一致同意:随着合作项目的展开,共同争取推进CHS技术研发与国际
合作相关核心关键件的本地化,在研发、制造和销售等方面,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
1.5双方一致同意: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在绿色公共出行服务领域的汽车销售和运营方面,双方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
2.2协议产品的样车开发和产业化开发由吉利集团主导,科力远提供技术支持。协议产品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的性能(动力性、经济性、驾驶性等)开发由科力远主导,吉利集团提供技术支持。协议产品的开发方式(含双方责任分工)另行签署《吉利FE-6混合动力汽车HEV产业化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对整车层级的技术要求进行必要的把关验收。
2.3首款车型量产开始2年内,协议产品采用科力远定制方式,由吉利集团负责整车制造,科力远负责在公共出行领域销售。2年后协议产品在公共出行领域由科力远负责销售, C端客户由吉利集团负责销售,优先保障公共出行(含曹操专车)市场需求,销售定价和优惠方式协商约定。
3、合作目标
3.1性能指标:开发协议产品的具体性能指标、混动技术参数等内容,由双方专业团队研议后达成共识,另行签署《吉利FE-6混合动力汽车HEV产业化开发协议》约定。
3.2销售数量:协议产品量产开始3年内,双方共同努力完成累计销售不低于15万辆,其中第一年2万辆,第二年5万辆,第三年8万辆。科力远应确保混合动力总成系统产品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4、时间进度安排
首款整车协议产品产业化开发完成(SOP)时间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双方共同依此制定可行的产品开发计划。
(五)知识产权
1、双方在本次合作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归各自所有。
2、知识产权原则:吉利集团支付开发费所开发的相关技术而获得的知识产权,吉利集团享有相应的权利,即吉利集团单方支付开发费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吉利集团享有所有权。共同支付开发费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吉利集团享有共有权和共享权。
3、科力远保证其搭载于吉利集团整车的混合动力总成系统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和信息等拥有第三方不可争议的合法权利,不存在对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的侵犯,否则由此引发的争议纠纷由科力远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吉利集团造成的损失。
4、吉利集团拥有的搭载科力远混合动力总成系统产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整车技术、评价标准、IT 管理、质量管理、工艺方案等专有技术和/或知识产权等,在开发过程中如有必要应由科力远知悉。未经吉利集团许可,科力远不得对此申请专利或作为技术秘密转让给第三方,不得许可第三方实施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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