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11月在经销商北京大昌联丰4S店买的的新汉兰达,车辆在5000公里时按照车辆使用说明在西安做了相关保养,16年2月2日从西安赶往北京过年,在出发前对车辆进行轮胎等查看,车辆轮胎等正常,当车辆上高速以120迈左右跑出400余公里后胎发生轮胎爆胎问题。当时第一时间联系4S店,按照要求回到北京后到4S店进行检查,经店里专业技术人员初步检查,轮胎无外伤,并告知新汉兰达使用的是韩泰轮胎,在该车配置的三种(东洋、邓禄普、韩泰)中质量最次,轮胎薄,让等商家鉴定。回去等消息一直无回复,一礼拜后打电话,被告知这个是轮胎的问题,让与轮胎厂家进行沟通索赔,我质问4S店,我车是店里买的吧,我轮胎是单买的吗,关于轮胎是厂家或4S店与配置构件厂家的事,我从哪买的找谁,联系广汽丰田厂家,他们回复不管,授权给了经销商。经销商他们说管不了,进过多次协商,4S店要不说轮胎没问题要不让找厂家,一直推脱逃避责任。最后一次沟通建议我从他们那花钱买四个东洋或邓禄普的胎。我在高速上正常行驶中,100多迈,幸亏是后胎爆和我经历过爆胎,要不我生命就死了,强烈谴责无良商家广汽丰田和北京大昌联丰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