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从5月4日起,为了解决长春市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的问题,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其中包括行车路线调整,部分车辆限行调整,交叉路口限行调整,车辆停放调整。看了前几天的帖子,很多长春车友和省内其他车友对此次调整还没有十分理解清楚,所以今天我结合手里掌握的资料,给大家详细就每一项调整具体说明一下,希望不管是长春的车友还是外地来长的驾驶员朋友能够在看过此详解后更了解此次的调整,并且能够够积极遵守新实施后的规定和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让我们的道路变的顺畅起来。(下边黑色字为规定,蓝色字为我后加上的解释)
1.行车路线调整:
从5月4日起,人民大街: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道路中心分段设置一条机动车左转弯专用道。欲在人民大街实施向左转弯的机动车须按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指示通行。(在道路中心分段设置机动车左转弯专用道的意思就是缓解以前在非专用道左转弯时,第一辆车为左转弯待转车辆,而后边的车为直行,这样耽误时间,造成了后边的堵车)
6时至20时,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人民大街南北向行驶。如每月1、11和21日,车牌尾号为1的禁行;每月2、12和22日,车牌尾号为2的禁行,其余依此类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4号管理,含临时号牌、外埠号牌,31日不做限制)。
自由大路:6时至20时,在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自由大路东西向行驶。具体方式同人民大街。(此项限号行驶规定的意思就是假如当天日期为3号,13号,23号,那么车牌号最后一位是3的,比如吉ABC123,或者粤BJ1913就不能在这三天在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行驶,而最后一位为4或者最后一位是字母的车牌,比如说吉A0611A,在每个月的4号,14号和24号在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行驶;规定中提到的中型和大型客车是指车牌照为黄色的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如果车牌照为蓝色的中型客车,按照上边规定执行)
设置机动车辅助道:亚泰大街(南湖大路至南环城路、北环城路至铁北二路)、自由大路(亚泰大街至临河街、东环城路至洋浦大街)、卫星路(卫星广场至会展大街)、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至长平高速公路口)、凯旋路(铁北一路至柳影路)、青冈路、台北大街、东荣大路、南湖大路(人民大街至洋浦大街)、前进大街(南湖广场至卫星路)、东盛大街(吉林大路至自由大路)、仙台大街、彩宇大街、景阳大路(西环城路至普阳街)、正阳街(西安广场至创业广场)、基隆街(西安广场至新月路)、湖西路(开运街至泰来街)、东风大街(振兴路至兴顺路)、安庆路(东风大街至支农大街)、硅谷大街(电台街至102国道),以上街路的非机动车道左侧开辟为机动车辅助道。摩托车须在机动车辅助道内通行,在下一路口实施向右转弯的机动车须提前进入机动车辅助道内通行。(这条规定是说在规定路段内,准备在下一路口右转的车辆,比如说会员fhj2003正开车沿湖西路由北向南行驶,并准备在开运街右转,于是驾驶员fhj2003需要在过了泰来街就提前进入辅助道,沿辅助道行驶到开运街时右转,而没有提前进入辅助道直接在开运街右转,交警就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办法》中不按线行驶,强行右转弯,对fhj2003进行处罚了)。
2.部分车辆限行调整
从5月15日起,红旗街商业区域:红旗街东一胡同(工农大路至百脑汇南一胡同)北向南;虎林街(百脑汇南一胡同至工农大路)南向北;百脑汇南一胡同(延安大街西二胡同至虎林街)东向西单向通行。
伊通河河堤东路、河堤西路(自由大路至南湖大路)禁止货车和大型客车通行;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禁止超车。
燃气、水务、供电、供热、通讯等单位的维修抢险车辆、运送鲜活物品的车辆和其它必须在白天行驶的货车,须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此条规定就是说在红旗街商圈将几个可以进行双向通行的胡同和街道改变成单行线,车友可以参照单行线路标提示进行行驶;而伊通河河堤东路和河堤西路禁止大货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并且限速;而一些服务类型的企业的特种车辆需要到交警支队办理特许通行证才可以行驶,否则交警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3.交叉路口限行调整
从5月15日起,亚泰大街净水路口,伊通河河堤东路、河堤西路的自由大路口、南湖大路口,重庆路崇智胡同口,普阳街同心路口,东盛大街双阳路口、兴隆路口、阜丰路口,自由大路苏州北街口、福安街口,以上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沿新华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光明路口,沿东盛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经纬路口,沿春城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迎春路口,沿南湖大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人民大街口,沿自由大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金洲街口,沿深圳街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在自由大路口禁止向左转弯;沿五马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沿经纬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东盛大街口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沿北安路北三胡同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这条规定是限制了部分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禁止直行,左右转弯,希望广大车友注意,外地不熟悉道路的车友来长驾驶时更要注意,以免造成麻烦)
4.车辆停放调整
从5月15日起,在市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
在设置有交通禁停标志或者施划交通禁停标线(道路边缘施划的实线)的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辆。货车须进入指定的停车场规范停放。(此规定是说从5月15日开始,在道路两侧禁止停车,部分道路两侧允许停车的,路边会设立停车标志和停车线,在设置禁停标志和划有交通禁停标线的道路,禁止各类的停车(包括即停即走,出租车上下客 ),希望各位车友能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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