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购车款57000元,行驶22260km,按上述公式计算:
(57000-(57000元×22260km/1000)×0.5%=50656元)
(57000-(57000元×22260km/1000)×0.8%=46850元)
按最高系数算厂家需补偿46850元,其中
车辆回收抵20000元,剩余补偿26850元,看着奇瑞给河南捐款的份上,我只要一半13425元,厂家一共补偿33425元。
奇瑞新能源厂家,本来这辆车准备开10年报废的,但因电驱动系统故障且4次进站修不好,导致不得不开了3年后再重新购买其他车辆,我向你们要求低于国家规定一半的赔偿,你们觉得多吗?“让他去告”,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底气?你们都是这种态度对待奇瑞车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