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要分2段说首先车主是交通违规,警察制止是对的,态度不好车主可以投诉。其次就是大家争议的焦点车主主观是加速逃离交警的现场执法属于妨碍公务范畴,最终交警错误的处置方式就是用手拉车不应该,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这么执法的以及追车应该呼叫前方合法截停。从视屏看车主无主观恶意伤人,应该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但是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会重判也合理,但是我认为达不到故意杀人,最终如何定罪还要看双方在法庭上的博弈。双方要公平的在法庭上辩论,这才是法律的公平公正的体现。有些人叫嚣替交警鸣不平要立即枪决人家,你们这些人才是法制社会的挡路石社会的垃圾。这事件告诫车主们,要遵守交通法规别任性否则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也告诫执法者们规范执法以人为本!
[本回复最后由 taitai168 于2015-03-14 08:14:58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