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边,我就对把这二者对比着说一下之间的区别。
强制性不同,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商业三责险则属于自愿参保。
盈利性不同,交强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更多只是起到一个社会保障的作用,所以交强险在总体上是按不盈不亏的原则来运行。各个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业务和其它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各保险以司实际上只是起到一个代办的角色。虽然法律上说是不盈不亏但实际上,交强险是唐僧肉,交的保险费一点也不少,但是赔付额却少的可怜,不但被划分为有责限额和无责限额,更被细分为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限额和财产限额,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赔付数额。而商业三责险由于属于商业性质的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商业三责险有不同的赔偿限额,从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当然,保费和赔付限额是成正比的。赔的越多,你要交的保费也相应增加。
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不同,交强险由于是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责任赔偿义务。也就是说,被保险车辆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其是担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无责任,总之只要不是对方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都应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而第三者责任保险却不同,它承担的是有责赔偿义务。也就是说,第三者责任险只在投保人有责任的情况下才予以赔付,如果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的话,商业三责险是不会予以赔付的。
什么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
如果有车的话,其它险你买不买都没关系,但有个保险你是必须要买的,这就是交强险,它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障对象是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通俗的说,就是交强险是赔对方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交强险是互赔的,即我的交强险赔你,你的交强险赔我。
法律之所以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投交强险,是因为法律把驾驶机动车定义为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据相关数据显示,每年有近10余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每天全国就有近300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下来,每5分钟就有1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04年5月1日生效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把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的数额大幅提高后,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死亡赔偿金应该是40万左右(经济发达地区将会更多),如果是农村居民的话死亡赔偿金也得20多万元,这还没有算上医疗费、护理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面临的将是巨额赔偿款。这样一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对死伤者的家庭是巨大的打击,对肇事者的家庭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但是如果有一种制度能把交通事故的风险从由一人承担,变为由整个社会来分担的话,不但有利于对伤亡者的救治和家属的抚慰,也有利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赔偿压力。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国政府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投保交强险。如果不投话将会被扣留车辆至你缴纳保险,而且将会被处以应缴纳数额的两倍罚款。出了事故之后,先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再由肇事者自己来承担。这样就把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转化为由整个社会来分担责任,此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虽说有了交强险做保障,但是,由于交强险赔偿的数额并不能够完全保障交通事故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因为交强险分为有责限额和无责任限额,有责任限额至多只赔122000元,无责任限额至多只赔12100元。而且又细分为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限额和财产损失限额。这样一来,如果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话,交强险将很难全面保障双方的利益,所以说,在这种前提下,就有了商业三责险生存的空间。商业三责险的保障对象和交强险一样,也是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应该说,商业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一种补充。
既然是商业性质的,那就不能强制投保,而是由机动车方自愿参保,而且细分为5万赔偿限额、10万限额、20万、50万限额等几个不同档次,机动车方可以自由选择。
杨律 2013-3-19 22:08:57 发表在 108楼
举个例子说,比如说有可能你对事故的发生只负次要或同等责任,本来只需要赔8000就够了,但是光手术押金可能就要交1.5万,这时你就多交7000元,出钱的时候容易要钱的时候就难了,你多交的部分后续是否能要回来是个未知数。所以说到底该不该预付医疗费,或者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来解决呢?
首先根据伤者病情,如果是特别急的情况,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肇事双方无论谁都要本着救人为先的原则,对伤者积极进行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之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尽早出具事故认定书,只有这样才能划分出责任,进而确定究竟该谁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已经出过一些医疗费,自己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后续清点算帐。
或者也可以借条的形式出钱,具体...
收藏了,以后遇到问题再研究。
律哥是属龙吧?大我1个月
在之家注册ID也有几年了,从这里学习到了很多汽车知识,结识了不少朋友,今天车标到手,高兴,寻思着也为之家做点贡献。工作原因吧,较为熟悉交通事故的处理,就在这里聊聊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话题,可能比较长,想到哪说到哪吧,不足之处,还望高人指正。
正式开聊前,先作个名词解释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所谓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那什么是道路呢?有人说道路就是路贝,只要能走人的都是道路。那是文学上的概念,而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这里的道路,依《道交法》第119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
学习了,
好好学习。。。
刚来就学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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