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车主的商业险是多少钱的,如果伤者没钱治疗,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现在车险行业对人伤事故的处理还是很人性化的。尽量不要自己垫付过多,我曾经遇到过车主垫付后伤者死活不给车主医院发票,然后就无法理赔,要知道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
车险里有个“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加险,投保率不到1%。所以,不要与伤者达成任何关于精神损失的赔偿协议,由他起诉去,打碎了玻璃心不算精神损失,死亡伤残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失赔偿。对于车主来说,一定不要与受害人达成任何私下的赔偿协议,尤其精神损失,到了法院一切好说,不然保险公司不管。
车主已经垫付很多钱了,不用再垫付了,就让伤者起诉好了,把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就可以了。
公交车的记录没了,但公交车司机还在。在他车头过去的,他多半能看到。
我估计,对方进入人行道的时候可能是绿灯,进入后变红灯。楼主是绿灯。
如果这样,找到证人也不见得对楼主有利。
看起来楼主责任是难免,无责几乎不可能了。现在楼主最关心的可能是对方会不会死掉,如果这样,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就会引起刑事问题,而次要责任或者对等责任没有刑事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对方的老婆希望他死掉,也许他自己也希望自己死掉,换成我我可能希望自己死。医院无所谓死不死都行,别立马死了没钱赚就行。交警无所谓,也许迟迟不认定就等着死活出结果,死了就弄个对等,活的就给楼主弄个主要,这样的事故不可能给楼主全责。保险公司办事员巴不得快点死,省得麻烦,至于事故认定,他也懒得管。只有楼主担心对方死且自己主要责任。
我估计,第一死不了,也是长时间的病号遇事命越硬;第二就算死了楼主全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主要责任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双方可以认定都有违章,不考虑红绿灯。所以对等责任的可能性很大。警察叔叔肯定是希望在你不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尽量给你多些责任别超保险太多就行。
预付从道义上看是应当的,按照对等责任计算吧。计算的方法是保险能出的钱范围内。
扫码下载
汽车之家APP
随时获取
最新汽车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