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新车的注意事项
1 6 发布于 2015-04-24 17:09:42 只看楼主 热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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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定金和订金、意向金。如果要签定金、订金或意向金合同的话,你一定要求写定金,而不是订金、意向金。另外,在定金合同中,最重要的是约定清楚履行期限,也就是在什么期限内交车,这极其重要。如果对方不写,你绝对不要交定金。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过了期限,收取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很多消费者不与对方约定履行期限,结果被对方无限期拖延,最后最多返还订金、意向金,而得不到定金的双倍返还。 二、关于违约责任。如果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也绝对要求对方约定履行期限,不写就绝对不签字,与上同理。约定了履行期限,同时要约定违约责任,也就是过了期限不供车,赔偿车价的百分之多少。这个可以商定,因为过了期限不去提车,同样可以约束消费者。 三、关于排放标准。一定要买国五的车,因为国四在上海不能上牌了。 四、关于上牌。一定要对上上海牌有把握,要不过了期限上不了牌,买来的就是一堆废铁。 五、关于是否修过。验车一定要带懂行的朋友去,看看有没有重新补漆的痕迹,一旦补过,绝对恢复不到原厂漆,内行一眼看得出来;最好把车顶起来,看看紧固螺丝螺帽有没有被扳手扳动过的痕迹,扳动过的话,一定有痕迹,和机械臂组装的痕迹完全不一样。如有,这辆车就是被维修过的,绝对不能要。如果你够坏,那就还有一种处理方式:看出问题后,不要响,全记下来,付完全款,拿到合同和发票,与对方办理提车手续,办完后,权利发生了转移,这辆车就是你的了。这时,不要把车开出去,当场报警,不是让警察来判断,而是让警察来证明。接着,你当即要求整车退一赔三。 六、关于是否用过。有些车被店家用来出样展出,这样的车如果关门不让上人的,还可忍受;如果虽然不发动,但别的消费者坐过摸过,经营者如果不告诉实际购买的消费者,涉嫌商业欺诈;如果是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将试乘试驾车卖给消费者,那绝对是商业欺诈了; 七、关于保险。你当然可以在对方这里买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也可以任意挑选哪家保险公司买,不要被对方强卖。 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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