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生在山东泰安的几起涉及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案件通过媒体迅速在全国摩友圈传播,引起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之所以引起了广大摩友的关注,是因为现在的摩托车加装边厢尾箱的这种行为非常普遍。摩友长途摩旅,边尾箱载货非常方便,能够承载更多的生活用品,广受摩友喜爱。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加装边箱的行为属于私自改装吗?交警会查处吗?我们看到,昨天山东泰安的处罚,就是把边尾箱划入了非法改装的范围。那么,这种处罚究竟对不对呢?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关于摩托车载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未经申请登记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就是说机动车只要不改变登记证书的数据项目就不算改装。
这个逻辑就非常简单了,摩托车的边尾箱没有改变车辆登记证书的数据项目,就不能算非法改装
摩托车的边厢尾箱大部分都有快拆功能,随时可以把箱子拆下来。不算固定装置,换言之就不算改装,摩托车的边尾箱,只能算做用来承载零散货物的容器,并非改变了车辆登记参数,只是加装,而非改装。
遇到交警查车,质疑边厢尾箱的合法性时,摩友可以明明白白告诉对方:边箱不是固定不可拆卸的非法改装!只是用来托载的可拆卸的货物行李,符合法律规定。
遇到类似泰安的处罚事件,摩友也不必着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纠正交警的处罚决定。另外,还可以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附: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