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0日在东莞寮步勤力汽车比亚迪4s店销售张涛手里订低配宋一辆,含分期手续费购置税保险93000,并交订金1000签了购车协议。当晚张打电话给我称经理白天有事晚上回来后说价格太低,要求改一辆中配的,也就是多一万多块钱。本人不同意,要求退订金。10月31日,即第二天,本人携订金收据前往索退,该销售张涛各种推脱,说要经理签字。本人要经理电话,他称经理在飞机上。来之前,本人已在12315东莞消费者投诉电话备了案,消协说要我约定退款日期,该张销售称必须拿订金条才能到财务务领取订金,无奈拍了订金和之前购车合同照片,以备赖账。约定十天退我卡上,即2016年11月13日到帐。四天过去了,刚查还没到帐。真的气不过,想开货车去堵他4s店。难道真的要逼我由一个被欺骗者变成一个暴力违法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