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佛山。
2018.12月下定
销售合同本写在今年3月提车,但我想用回我以前的车牌,旧车需报废最好是卖掉(新车到了没卖出去就直接报废,新车没到就继续卖),其中跨了个春节,当时临近年底其他杂事也多,出于这个考虑,我要求合同时间写今年5月31前到车即可,随到随提,相当于多给他们2个月时间
3月,告诉我车架号出来了,在生产。
4月,我问到什么程度了,答我车辆还没制造下线。好大工程一样,一辆车做一个月时间没下线,匪夷所思。打到400那边去问什么意思。
4月15日,4儿 子答我,起运了。
5月15日,我问4儿 子车到岸没,4儿 子答具体信息查不到,到了才知道。
5月22日,我再次问4儿 子,4儿 子答帮我催,我告诉他,注意时间节点,合同有约定的交车时间。
5月24日,4儿 子答我,车按合同时间到不了,要迟25天。
我******,难不成前几个月在敷衍我?
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5个月
大家有什么损招没?车要不要无所谓了,4儿 子违约在前我也不担心定金他不退。
两个字,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