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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命换来的CT5安全测试-与半挂车硬刚永远不要再发生
1 69 发布于 广东 2023-02-11 21:47:14 只看楼主 热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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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最后一天。我和老人驾车从北海返广州。当时过了一个路口,从广西合浦县星湖收费站出口下来重新上高速。在我寻找掉头线准备重新上高速的一刹那,与死神擦肩而过。一辆大型半挂侧向偏离撞击了我车。

简单介绍一下过程,当时刚下高速路口,跟着就是车道引导线,沿引导线走到一个丁字路口,准备调头,此刻我在最左侧车道,此路段是双向单车道。半挂车跟在我后面,可能他觉得我寻找掉头线车速慢,(后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他在我后面用大灯闪了我一下,白天看不见)想从我左边跨道超车,但没看到我一直在打左转向掉头。我从找引导线开始一直打着左转向,调头时速度确实不快,也不能快。









单向车道在最左侧的时候,我调头只看对向车道有无来车。没想过会在保持安全距离情况下有半挂逆向跨车道来超车。从行车记录议上可以清楚看到,我在最左侧并且有黄实线,然而,意外之所以叫意外,就是你想象不到。
这是我个人还原的情况。路口记录交警过后不给调,咨询过,过了三天复议期期限,要走异常复杂的非普通人可以走的流程。在这里我觉得这条规定是有问题的,如果有人发生了伤亡,三天复议期根本就不够普通人反应的,现场只能依赖于交警的专业评判。如果交警不专业或者说和稀泥,那么很有可能会变成冤假错案。
以下事故手绘图,3号位置是最终挂车把我撞停的位置。




侧向撞击据说是最危险的撞击之一,由于没有机头的吸能空间,只能靠门板及框架的刚性和内部的防撞梁来进行抗压,安全点的带侧气帘,事后想无侧气帘的车遇车祸太可怕。

左侧面被全面撞击,但内部无溃缩变形,保持了内部的完整。也避免了肉身的物理损伤。

术后的手术X光片,斜面的螺旋状断裂,断裂面大,中间补钉。

事故后合浦交警来处理,第1波说不属于管辖地带,半个钟后换了一波。第二波之后也说不属于他们管辖,接着又换了第一波继续来。这个过程大约等了一个小时。因本人当时撞过之后,下车还可以走路,还可以说话,他们说需不需要帮我叫120,我拒绝了,可能他们觉得没有什么问题,最后定责交警和稀泥两人50%责任快速处理。我因要赶回广州医治,并且人撞后非常的懵,在交警队签了字,取得了责任认定书。第2天最早航班回粤,去三甲做了全面检查。
结论,锁骨粉碎性螺旋状骨折,肋骨6-10节五根骨折。双眼视力模糊下降。老人基本没事,除了视力有点下降之外,并且有些轻微的肌肉挫伤。

刚开始受到撞击的时候。脑子反应不过来,感觉就像做梦,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平时主动遵守法规的良好市民身上。直到我从旁边的气帘的缝隙看到一个红色的车头顶着我的车在往前走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车祸了。
被撞击的瞬间以及车停下来之后整个人是麻木的,只听见一声巨响,然后身子没有知觉,想说话,胸口像压着一块巨石,无法出气,脑子一片空白。当我后来发生意识到车祸的时候,用尽全身力的才把声音给放出来。气囊弹出的时候安吉星已经接通帮我报了警以及保险公司。当时车内都冒着烟,主驾车门变形打不开,让副驾老人先出去,我出去之后发现我整个左边麻木了,手举不起来,但无疼痛感。身上的抓绒口袋处已被安全带勒焦了,部分烟是安全气囊弹出以及衣服烧焦时发生的。
当晚返回北海,在酒店拍了一张照片,手依旧无法抬起,但并无太多的外伤表现,除了骨折处肿了起来之外。
回到广州挂急诊,做各项检查后依旧没有显现出太多的严重外伤迹象。急诊医生根据CT的情况进行的八字绷带包扎,让回家休养一周再看,这个时候提个醒,急诊毕竟是急诊,只是应急处理,其实应该第2天马上挂专科,但是我听急诊医生的话硬是拖了一个星期。让我推迟了一周的治疗时机。以下是每天的皮下内部渗血情况。每天都与前一天对比有明显变化。






手术前,锁骨明显的断裂肿起

在这里写的这么多,我是想表达几个意思。
第一,发生事故时,交警对现场的判断很重要。我当时交警就没有在现场做判断和回局里面调取记录,只是询问了两人现场情况。很显然,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说明情况,并不客观。只要不死人,交警都是希望快速处理的,这个是人性,但像我这种情况,两个区域的交警互相推诿的,我觉得非常离谱,人是排在区域责任后面的。
第二,遇到有疑问一定不要让步,这个时候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处理原则。像这个问题,我是在事后躺在家里,在医院做完手术解除大碍后,有时间思考回放才想到的。转弯时跟在安全距离后面的车根本不可能进行侧面撞击,侧面撞击只会发生在左侧超车,这是我意识到并没有这么简单。后来我画的这张手绘图应该才是真正的还原现场结果。不过发生车祸应该无论是谁都想着先救命要紧,谁会去判断情况呢,这个工作是交警的职责。虽然说现在结果已经不重要了,但是我后续还是会争取让交警调取录像进行查看,摄像头没坏,就应该有录像。坏了是另外一码事,说明这个路段的交警,对路况设备维护也有问题。
第三,这台车救了我一命。什么车硬不硬都不重要,锁骨被安全带勒断,人没有飞出去已是万幸。不然估计我的人就没了。只能肤浅地说这台车安全,对得起中保研的碰撞测试。才换回今天可以在这里缓口气发个帖子。不为别的,只为记录一下这个事件,做一个说明。对车友起到警示。并且一定不要觉得自己遵守规则就有用。有时候一些意外是自己根本想不到。到底中国的货车司机素质太差?还是法规有太多可以钻空子的地方?这很值得深深的去思考。

发生撞击后,去交警大队做口供,由交警把车开到交警大队的院内。

这里是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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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当时在论坛发出去之后,有很多的热心网友表达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在此表示感谢。但是也有部分网友就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我在此分割一下,重新表达一下我的观点。
本想打官司,求一个公平的判决,咨询律师后,在结案的情况下去追求公平,所付出的时间与金钱的成本远不成比例,只得作罢。在这儿发表,是希望有更多车友可以尽可能看到事实的全貌,吸取教训,为推进道路安全献出一份微薄的力量。
1.所有的问题在人命面前,人命为大。讨论这个事情是还原没有被交警还原的过程,最大程度的体现出在这件事上的各方面不足和人为造成的问题以及责任分配的不均,为后来者抛砖引玉,吸取教训。人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

2.站在我的角度,我遵纪守法,过于相信了本人的判断,以及相信对方能遵守交通法规的期待,从而产生了误判。我认为在双向单车道行驶的过程中,前后车也保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也进行了明确的转向提示,对方应该很清楚,我要做什么事情。就算不清楚看不见,在双向单车道的情况下也应该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择时超车,而不是去违法超车,这是很关键的一个点,这个点是警察应该作为判断的重要依据,但是很失望的是,警察并没有做出正确的判断,甚至连现场勘察的动作都没有,就直接询问了双方的意见,引导进行了判决。

3.这个过程当中,有的人说,我没有看后方,确实在我转向瞬间是没有看,我认为这个是我不尊重生命的问题,但我没有做违法行为。如果非要定责,我最大限度接受次要责任。这就相当于人在绿灯的时候过马路,有车闯红灯把人撞了,警察不会说过马路的人要负责任,顶多就是说没有注意观察。责任应该在违法闯红灯的一方。这就是这个案子,我有争议的一个点。

这个事件最终的能给大家起到的指导意义或作用就是
1.这个事件是不专业,不公平的判决。
2.是有人违规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结果。
3.是本人对社会群体素质错误的判断,以及过于自信而产生的误操作结果。
还请说半挂超车没问题的网友好好学习法律法规,不要做一个马路杀手。这件事在道德面前,我犯了错误,接受大家的善意批评。但是在责任处理上,这是两码事。希望可以拎得清。
还有什么争议,可以看下面交警论坛发的一个事故快速定责的gif。这次事件定性就是相关人员业务不熟,人为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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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3-11 1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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