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6日13时许,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牡大队勤务五中队中队长杨俊岭、民警高晓明在大队开完会返回中队途中,发现一辆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驾驶员正在车下检查车辆情况。
民警高晓明初步判断其遇到困难,随即下车了解情况,该驾驶员介绍称车辆有异响,情况不严重,可以继续行驶,随即便要上车驶离。匆忙举动引起高晓明的警觉,随即提出查看其驾驶证,但驾驶员出示的却是坐在车后排乘车人杨某的证件,并称自己没有开车。这一连串反常表现,让高晓明对他的疑虑进一步加深,直接盘问其是否有驾驶证,这时驾驶员称自己有证但没有携带,而且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了,打个电话询问后报给民警的号码,经查询也不是本人的。随后民警将其带到中队进一步调查,通过科技手段比对,百般抵赖的驾驶员董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原来,董某于2016年因为醉驾驾驶证被吊销,这次驾车载着媳妇孩子要去绥芬河给孩子看病,由于途中车有异响,媳妇不敢开车了,他才驾驶该车辆。没想到停在路边检查车况时被交警查获。最终,哈牡大队对其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