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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下午,去往立汇美罗湾途中,行至立交桥下,本想走辅路,由于前一天下了场大雪,辅路实线被大雪覆盖,根本看不出来,当时是二档,时速30左右,速度很慢,变道的前后在后视镜根本没看到后方有车,刚想提速,就被后方高速驶来的出租车追尾。
这大过年的,什么好心情都没有了,闹心!对了,我挡泥板也碎了,碎碎平安吧!我就想问问大伙:我即便是全责,就这点小剐蹭至于要500块钱吗?还不是修车的钱,说是“心理安慰补偿”!这是个什么玩应?就这点小伤出租车能去修车?别跟我说这是误工费范畴里的。感谢大伙看帖,新年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