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申请垫付医疗费的流程:报警、报保险--伤者送医开具诊断证明--带双方当事人证件及诊断证明找事故交警队开具交强险垫付通知书或事故责任认定书--收集垫付所需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费垫付--伤者继续治疗;
2、垫付费用多少与事故责任有关,有责任按有责任的来,没有责任按无责赔付来;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目前的限额是医疗责任项目18000元(包含可能涉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整容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责任项目180000元(包含可能涉及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康复费);无责任情况下,交强险目前的限额是医疗责任项目1800元(包含项目与前述有责的一致)、伤残责任项目18000元(包含项目与前述有责的一致)。
3、明确伤者是属于本车车上人员或是第三方人员。如果事故三者方是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的医疗费先由第三方交强险赔付或者垫付,超过对方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当事人再按责任比例分摊,该本方承担的部分用自己的商业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司机或者乘客座位险来赔付);如果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则本车人员的损伤费用是用自己车辆的商业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或者乘客座位险来赔付);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对方无交强险参与的情况),则本车人员费用直接按责任比例分摊,该本方承担的部分同样是由商业险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来赔付(司机或者乘客座位险来赔付)。如果伤者是第三方人员,则对方人员损失也应先有本车交强险先行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再按责任比例分摊,本方按责分摊的部分需以本车的商业险中的三者险来赔付。啰嗦以上这么多,讲了需要用哪些险种来赔付的目的在于对照自己是否有购买相应的保险,如相应的保险没有买,该部分就只有自己承担;
4、申请垫付需要的基本资料: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交强险垫付通知书、垫付申请书、行驶证正副本、驾驶证正副本、车主身份证正反面、伤者诊断证明、医院垫付款收款账户信息、伤者身份证正反面;
5、涉及需要商业险来垫付医疗费的则需要跟具体保险公司沟通是否存在相关增值服务,交强险垫付有《交强险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法律依据,而商业险垫付医疗费则没有硬性法律依据;
6、如果涉及商业险保险公司不能垫付商业险范围内的医疗费,则当事人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A、协调伤者转院到保险公司有合作的医院;保险公司合作医院一般可由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车辆应承担的责任赔偿金额范围内向医院担保治疗,相关费用由被保险人签署支付委托书授权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医院;
B、根据 《交强险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属于该条例规定的四种情形的,可以由交警队协助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医疗费垫付;
C、相关费用由当事人协商自行垫付,之后将相关的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等资料交保险公司申请对已确认的费用先行赔付,其余涉及的未确认的费用则后期再行申请理赔。比如伤者涉及住院的,在出院后将前期的门诊检查费、住院费申请先行理赔,而后期如果再产生医疗费以及涉及的误工费等其他赔偿可以另行后期申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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