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0 | 回复:1013 乐驰论坛 >  真实经历:KK遇到车祸,和难缠对手交锋全程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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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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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金印 于 2011-07-07 09:32 发表在 70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鹤壁的车友来了!
 
发表于 2011-7-7 1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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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使泪冰 于 2011-07-07 11:20 发表在 83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严重同情,都是弱事群体惹的祸,难道开车的就不是弱事群体了吗,要是撞死不赔钱你还是装死他算了月看越来气,一句话同情你,下次开慢点吧,车速应该不慢。小白鼠和我的一样呵呵。

是啊,现在已经开车很慢了,出了事赔钱搭功夫,还得受窝囊气,犯不上。
 
发表于 2011-7-8 17:12:38

        

 

    这个贴子终于恢复了!可喜可贺!

 

    看到上面的一行字了“删除原因:主贴中包含XXX过滤词(这个名不敢写了,再写又是个删除)”,原来删帖原因在这啊!但这种“系统自动见词过滤的办法”我个人感觉有些不妥,似可商榷!

 

    不过,好在现在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了,帖子也恢复了。我的心呐,从前几天的瓦凉瓦凉的一下子心平气和了。这些方块字可都是我一个键盘一个键盘敲出来的,无辜被删了以后真是心有不甘呐!气愤难平之下就写了我的帖子为什么删除?不让说真话实话吗?请版主给个说法!这个帖子。在这里我要感谢坛子里的K友们的大力帮助,在大家的团结一致、齐声支持和不懈的努力下,事件终于得到了管理方的重视,月亮版主帮我恢复了这个帖子。

 

    通过这个删贴事件,我最大的感受就在于我们这个论坛的团结、活力、正义和敢说敢为,大家共同营造的是我们这个论坛的平等、透明、自由、和谐的一种氛围,我喜欢这个坛子,我更加喜欢坛子里的朋友们!我还想说的是“论坛是我家,繁荣靠大家!”

 

 

发表于 2011-7-8 17:19:41

 在此,我要对几天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声援我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没有你们的帮助,这个帖子可能就此灰飞烟灭了!同时也感谢月亮版主!好了,不多说了,我继续编写我的帖子,把整个事件的过程以及我的心得原原本本的奉献给大家,不然就对不起大家的支持了!同时,我也要接受朋友们的批评和建议,对于帖子里的一些容易引起误解的过激言辞进行修改。

 

                                        本贴楼主:nhxlzzsw 2011.7.8下午

 

 
发表于 2011-7-8 17: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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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郎lz 于 2011-07-08 17:16 发表在 90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解禁了

是啊,解禁了,都是敏感词惹的祸,引起了一场风波。感谢老狼和诸位兄弟的大力支持,感谢月亮版主帮我多次恢复这个帖子。
 
发表于 2011-7-8 18: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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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彘天使 于 2011-07-08 18:39 发表在 93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发表于 2011-7-8 19:27:54

解决的过程挺复杂,还有下文,敬请关注。

 
发表于 2011-7-8 2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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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雨莫言 于 2011-07-08 20:07 发表在 97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交强险,这个报保险的话也最多是1000元的赔偿,但是时间肯定拖不起.停车费在15天之内也得1K左右.,还有一旦选择公了,摩托车的一定会住院之后医药费也说不定要多少钱.到不如直接选择这样的方式解决.今年马上就要续保了,打算买交强险+三者不计免赔30万的.现在这个社会人不怕车,但是车怕人.到底谁TMD是弱势群体法律定性真的是让人无奈.以后这样的碰瓷的还会出现,以防万一.…

说的对,三责一定要尽量往多了买,我们开KK的,手里的镊子都不是特别丰富,开的起车,出不起事啊!宁可多出些保险费,也要多买点保险。我今年买的20万的三责。
 
发表于 2011-7-8 2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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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品味人士 于 2011-07-08 20:59 发表在 101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终于看完了,唉!没办法,开车的都是弱者!

哈哈,还没写完呢,最后的结果还没写。
 
发表于 2011-7-8 22: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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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旭日永恒 于 2011-07-08 21:14 发表在 102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哥们?
 
发表于 2011-7-8 22: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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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uechi 于 2011-07-08 21:27 发表在 103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1-7-8 22: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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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_3116776 于 2011-07-08 21:49 发表在 104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我上个礼拜才被电动车撞,我就是停在那里准备进小区,电动车就撞上来了。。。。。。。大家说我的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其实我要进小区一定要拐进去的呀。只是电动车没刹车,二十多米硬是没刹住。。。。。最后还好我没报警,不然我就要赔他钱了。电动车其实我平时也骑,知道快起来的话是没谱的,而且骑电动车的人大多数不遵守交通规则。太危险…


电动车现在是交通线上的“四害”之一,呵,我总结的,包括大货、大客、出租还有电动车。

 
发表于 2011-7-8 2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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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aoshu_only1 于 2011-07-08 22:11 发表在 105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哎,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啊

是啊,法律真是在跟我们开玩笑。
 
发表于 2011-7-8 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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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mswdxgbb 于 2011-07-08 23:07 发表在 112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欢迎北京的朋友
 
发表于 2011-7-9 1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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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kywalker8080 于 2011-07-09 07:58 发表在 114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持续关注中。。。。。。。。。。

谢谢
 
发表于 2011-7-9 10: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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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kywalker8080 于 2011-07-09 08:00 发表在 115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是啊,南宁的电动车跟苍蝇一样,到处乱骑,在南宁开车得长八只眼才行啊,,,,

现在哪都是一样啊,我们天天得防火防盗防电动啊,呵呵
 
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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