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0 | 回复:92 奇骏论坛 >  许云鹤事件中的王老太颠覆的是社会诚信,攻击的是其它老人
只看楼主 收藏本帖 精华标准
发表于 2011-8-28 16:38:15

许云鹤事件中的王老太颠覆的是社会诚信,攻击的是其它老人

 

许云鹤事件中的王老太,就是这样一些无赖老人,他们败坏了社会风气,他们让助人为乐的人再也不敢助人,他们让所有的老人将来都有路上遇难,无人帮助的危险。他们害的不仅仅是车主许云鹤,他们害的是其它需要帮助的老人!败坏的是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败坏的社会道德和良知!这样的老人我们无法尊重!人都有老的时候,但不能越老越缺德!

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也只能这样判。但王老太你得了10万,你的良心将永远背负罪恶!这类“老人”的罪恶大于杀人者10倍!

想想每个人都有老人,他们每天在这样的交通环境下出行,遇到困难,有谁还敢帮助?这是谁的过错,就是这样的“老人”之过错,最后受害的是千千万万的老年人!

[ 本帖最后由 百川 于 2011-08-28 16:44:43 编辑 ]
 
分享到:
14
发表于 2011-8-28 17:00:26
引用:
原帖由 我想换辆大商务 于 2011-08-28 16:44 发表在 1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人家那还管什么良心背负罪恶啊,关键是钱能不到抓紧拿到才是问题。。。


难道这样对吗?钱就能解决一切?钱大家都喜欢,但要看怎么得到,通过自己劳动得到光明正大,无可厚非。但通过损害他人利益得到,不是有这么句话——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东泰:你难道希望你的孩子也是这样? 认钱不认人?大家都不希望,因为那样的社会,谁都是受害者

 
发表于 2011-8-28 17:13:39

清华的校训是——“厚德载物”

多深刻的话啊,我们的老祖宗其实把人都研究透了,今天我们虽然科学技术,物质方面大大发展,可在人性问题上,古人不落后于我们!我们中国人今天应该好好学学国学,学学做人的规矩。我每天给儿子讲一套系列丛书里的故事,感慨的是,都是很简单的道理,可大人都做不到。

 

金钱利益只是表像, 我们不能把表象当本质,当真理。有钱好,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以牺牲侵害别人利益为前提的金钱获取,那就是多行不义,早晚连本带利还回去!

 
发表于 2011-8-28 17:18:31
引用:
原帖由 我想换辆大商务 于 2011-08-28 17:10 发表在 6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不公平,我02年警校毕业满腔热情的投入到警察行业中,因为处理一起小的打架斗殴导致我的饭碗没了,人家打人的上面有人啊,我处理的时候打人的和我动起了手,我也还手了,我承认,我这是一个小城市,那人牛逼的都找到山东省公安厅督察处的来整我,我据理力争,最后还是被辞退了事,我也是那种看不惯歪风邪气的人,咱能咋办?…

兄弟,我也为你的遭遇不平!但社会是复杂的,我们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件事,一处利益,就全面否定, 这个我也不赞成。

我有一句话,就是“不能以一己私利,来评判国家政策”。当然也不能仅以一己之不平来评判所有问题。但你当初做的没错!既然没错你的心就是坦然的,相信只要你努力一定还有比当警察更好的人生!那个暂时得逞的人,他可能暂时得到了利益,但从长远看,是好是坏还不一定呢!相信“厚德载物”吧!

 

 
发表于 2011-8-28 21:10:04

以后做好事的司机,没摄像机就别做了,没证据证明自己,做了就等于伤心,伤钱!今天车友会的群主说可以团购行车仪,可是我不愿买,这钱花的怎么想怎么不对味

 
发表于 2011-8-28 21:43:02
引用:
原帖由 开奇骏的小女人 于 2011-08-28 21:18 发表在 17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我们之所以要买行车仪,就似乎没有放弃自己的良心-----该做的好事还要做,但是也要保护自己。就这么简单。你说王老太把全社会老人逼上无人伸手的绝路,而你这种做法(不伸手)恰恰是助长这种有违良心的风气。好事还是要做,不做心不安;自己也要保护好,不然会心冷。


还是版主境界高!就是觉得司机们花这钱的时候还是很无奈的!可是司机的技术手段也是有限的,行车仪只能照前面,而侧面,后面都照不到。遇到行车仪照不到地方,怎么办呢?

还是要在人心里竖起一道道德的标杆,王老太这样的人就改遭到社会的唾弃!

[ 本帖最后由 百川 于 2011-08-28 22:11:36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9 08:47:09

小女人,我之所以对王老太这种老糊涂恨之入骨,因为我父亲多年前脑血栓也摔倒在马路上,当时的社会风气还没现在这么不好。有一个工厂的工人看见了,给我们打了电话,及时送医院。

但我现在想如果在今天这个环境,有那么几个王老太,还有谁会帮我们的父母?后果何其严重?想都不敢想。

就是王老太这种无赖,传递给社会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你帮别人你就很可能被赖上。谁还敢帮?你说谁在马路上天天背个摄像机,去帮助别人呢?法律的问题,不是一时可以解决的,但罪恶首先出自王老太这样的无赖身上。不能每个个人的罪恶,错误都先归到国家层面。个人的罪恶个人首先要负责。我还是那个观点,一个王老太比10个杀人犯的罪恶都大。杀人犯杀的是有限的人,而且该死谁也没意见。但王老太颠覆了社会信用,导致无数老人可能因此无人施救,罪恶是更大的。我并无极端思想,我恨此类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了!就是事情没发生在很多朋友家人身上,你没有深切的感悟

 
发表于 2011-8-29 09:33:10
引用:
原帖由 开奇骏的小女人 于 2011-08-29 08:57 发表在 27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我国古代法律有:诬告反坐的规定,当诬告不成,则诬告的人自己承担他诬告的罪名和刑罚。我国现在还没有诬陷罪,只有诽谤罪,还必须要情节严重才能判刑。国家应该考虑,对那些诬告别人的人课以刑罚了。所谓乱世用重刑,虽然说现在中国还不能说是乱世,但是世风日下,如何能使公德重新恢复,人们能以行善为乐,国家必须用法律严惩那些讹诈他人的人,媒体也要宣传好人的事迹,恶人的下场。古代的“拍案惊奇”讲的都是因果轮回的故事,所谓善恶的因果轮回。可见宣传取向也很重要。如果我们每天看到的都是做好事被诬陷,作恶事没人管,整个社会人人自危。那…


我是对媒体意见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看看那些大的门户网站,天天的新闻就是为了赚眼球和点击率,丝毫不考虑社会影响。 让人们觉得中国很乱,新闻往往断章取义,只要能引起人们争论,不满,愤怒,都可以冠以一个大标题。我看他们就是以激化社会矛盾为目的,达到扰乱人民思想,败坏传统道德的目的。我对网络警察反映多次,也没有人管。

大家看看网上有几条正面的报道?近色情的倒是不少,sohu 上就有的是!如果成年人看了,有正确的价值观,还没什么,但年轻人看了,他们还没有长大成人,他们会对我们的社会怎么看,会形成什么样的思想?那些新闻网站和编辑想过吗?

所以我很同意小女人对于媒体宣传的观点!

 

 
发表于 2011-8-29 11:17:08
引用:
原帖由 钟情越野2011 于 2011-08-29 10:57 发表在 31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我也非常同意版主对现在媒体的看法,认为现在媒体的主流取向有很大问题。真是为了吸引眼球和赚点击率,对新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没有进行严肃的分析,媒体应该宣扬积极健康、光明正义、惩恶扬善,而不仅仅是猎奇。现在普通老百姓就是接受负面报道太多了,给人的感觉好像每个人似乎都是坏人,实际上好人还是很多的。我不管社会怎么样,反正我是看见有需要帮助的人肯定会伸出援助之手的,也许好人没好报,但至少我的心是平静的、安宁的。我一直就不明白像一些跳梁小丑如芙蓉姐姐之流靠不要脸来出名出位的人怎么就那么关注呢?有报道的必要吗?宣传这些人…
兄弟我非常非常同意你的观点,看来中国还是有很多有正义感,有社会责任心,有良知,客观独立思考的人!这些人是中国的脊梁!我也奇怪,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就等于可以断章取义?造谣传谣?激化社会矛盾?鼓励中国人看不起自己的祖国?鼓励大家和国家政策对着干?很多写***的人,自己根本没有制定政策的经验,没有从全局考虑的信息基础,就敢胡说八道,其实他们的目的就一个——赚取眼球,赚取点击率,广告就好卖了!可是对社会,对年轻人,对全民族的思想和团结有什么影响,他们从不考虑。其颠覆作用比谁都大!
 
发表于 2011-8-29 12:08:44
尤骏捷说我可以参加团购买行车仪, 两三百元奇骏车主没有拿不出的,可我怎么都觉得有点被逼无奈的感觉!
 
发表于 2011-8-29 12:17:38

这不,江苏又一起类似事件!

几个月前,我家附近,一辆车可能把一个骑车的女孩碰倒了.我看那女孩没什么事, 可她的姿势十分难拿 !仰面朝天,大腿外八字大开,有点象武松醉拳那姿势,极为不雅.可她就这样保持姿势不变 .

我敢肯定她没有问题,最多可能有点挫伤,因为面部表情可以说明一切!我想: 何必呢

 

 
发表于 2011-9-1 06:38:40
引用:
原帖由 清风67 于 2011-08-30 14:56 发表在 60新窗口中打开引用楼层
不要管别人怎样做,那是他的事,老天会惩罚他,我只要做好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这个态度我赞成,比简单的发泄和谩骂更理智
 
发表于 2011-9-4 21:18:02

·//news.sohu.com/20110904/n318285157.shtml(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窒息身亡 离家不到100米)

这就是让这些“王老太”行为杀死的老人。和我当初的分析一样!王老太的无赖行为,会比杀人犯罪恶十倍!她颠覆的是社会诚信!具有比核裂变还快的传播效应!

 

王老太行为还会继续杀人的!下一个很可能就是我们的父母啊!所以我无比痛恨这个无赖“王老太”。她是首先发起者,是最先该受到唾弃的!所以我说她会得到报应的!

[ 本帖最后由 百川 于 2011-09-04 21:20:45 编辑 ]
 
发表于 2011-10-18 19:41:14

有谁还记得我当初“极端”的言词?极端吗?遭碾压女童的事情,就是后续残酷的结果,我相信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一些缺德的人,干了缺德的事情,经过媒体放大,导致大众接受反面教育,导致大众个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就是王老太之流的罪恶!

 
1 / 1 页
到第
 

高级模式

0/5000字

您确认要删除这条回帖吗?

提示

您是否确认将回复优先展示,扣除300积分?

您已被楼主屏蔽,不能回复该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