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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0 16:55:19

陕西23岁女孩于河北定州被三无翻斗车撞倒惨死,亲人赴当地遭冷遇

 

人命关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06级小吴的亲妹妹于河北定州被三无翻斗车撞倒惨死,赶赴当地处理遇到当地交通事故处理科的冷漠对待,请求大家支持。

给可怜的逝者一个交代,给不幸的朋友一点安慰与支持!

 

今年刚毕业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06级小吴,于8月20日千里迢迢赶赴河北定州处理妹妹的事故,当地事故处理科潦草办事,拖延处理,小吴和家人在那里很无助,希望得到各位朋友、西电校友道义上、舆论上的支援,使事情得到妥善处理。他描述原文如下:


我在8月20日惊闻我的亲妹妹在河北定州市遭遇意外遇难之事,原想一周之内应可解决此事。我本不愿打扰各位朋友,不想情况复杂,事件拖了9天还没有进展,只有向各位朋友、西电同学、公司和全国人民求助。

基本信息:
吴作菊 女 受害遇难者 年龄 23岁
吴XX 男 受害人吴作菊亲哥哥 25岁
肇事车主:王常山 男 河北定州市大辛庄镇人 驾驶“三无”翻斗车
事情进展情况:今天是29日,肇事方和交警大队故意拖延,没有给出任何处理意见,我们全家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不合理,要求上级复核,上级同意,但是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以种种理由故意拖延,总是推诿,不给上级所要的材料,我们耗费几天时间依然拿不到所需材料,无法向上级递交复核书。如果检查院批捕,我们很可能无法请求上级复核了,情况紧急。我们寻求公司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希望能公平处理此事,给逝者一个安慰。
事情基本事实:
公路双行道,客车行驶方向由南向北,客车在右道停车后,我妹妹下客车,从客车前方,由东向西过公路,在等待过公路的时候(我妹妹受伤部位为身体右侧,足以证明是等待过路的,也有证人证明),同方向由南向北行驶的‘三无’翻斗车违规窜到左道借道超车,妹妹被撞后,抢救无效。
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认定:王常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认定我妹妹吴作菊违法六十二条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我们认为鉴定书认定不合理,没有澄清事实,许多事实没有写进认定书, 我妹妹不应负任何责任,应由肇事车主负全部责任。
理由:
1.王常山驾车,没有取得牌照,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8条规定
2.王常山没有驾驶证,违反第19条规定
3.王常山驾驶拼装车,违反第16条规定
4.客车停车,王常山违规在左行道行驶,违规借道超车,违反第35条,第45条规定。
5.王常山所驾的拼装车无任何刹车装置。
由于以上所述,王常山根本没有资格驾驶上路,因此王常山驾车时就知道他存在多处过错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由于王常山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王常山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妹妹吴作菊无任何责任。
鉴于以上理由,我们要求撤销错误的认定书,请求上级部门重新复核认定结果,上级同意复核。但是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以种种理由推诿,我们拿不到上级要求的回执单和法医鉴定报告(我们至今也没有看到法医鉴定报告,我现在也没有看到法医报告,不知到法医是如何鉴定的)。
我和哥哥刚到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时候(8月22日早上),办案的民警孟繁玉催促我们赶快处理尸体。期间几天事情也没任何进展,有时候还找不到办案的民警孟繁玉,我们一打电话他说是下乡去了,根本见不到他。见到后还多次催促我和哥哥赶紧处理尸体!直到今天29号,肇事方和事故科对赔偿或调解相关事宜只字不提!
我和哥哥27号早上到河北省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要求复核,事故科的孟繁玉说不管,要找找保定上级去。我和哥哥马上坐车到河北保定市的交警支队,要求重新复核,支队上级说要回执单和法医鉴定报告书,我们返回到定州市已是晚上 9点了。
28号早上我和哥哥去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要这两个材料,办事的民警孟繁玉说卷宗送到检查院了。我们赶到检查院,检查院说没有收到王常山的卷宗。我们返回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事故科的孟繁玉又说卷宗送到刑警大队了。我们估计拿不到所需材料,赶紧坐车第二次上保定市的交警支队反映情况,热心上级亲自打电话给定州市交警大队副队长,上级在电话里说要求孟繁玉把材料给我们,让我和哥哥第二天早上找孟繁玉要。我们回到定州市晚上8点了。
今天(29)号早上,我和哥哥早上8点30分左右去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找孟繁玉要回执单和法医鉴定报告,办事民警孟繁玉居然说他不知道此事。我和哥哥说是上级亲自要求今天早上找你拿的,孟繁玉又给副队长打电话询问此事(其实他肯定知道这事,因为副队长和就在隔壁办公室,门口相隔不到一米,且上级亲自电话要求来拿的,不可能不知道)。电话过后,孟繁玉又说现在卷宗送到检查院了,检查院周六周日不上班,要我们下周一来拿材料。
我和哥哥估计下周一也可能拿不到材料,无法复核,而在我们强烈要求复议的情况下,可能抓紧时间批捕肇事车主王常山(因为昨天27号王常山的卷宗还没有到检查院,今天就到了,且办案的民警孟繁玉今天早上在电话催促赶紧把这事办了,说周一就要批捕了)。
人命关天的事怎么能这么潦草办事!我们估计检查院一批捕,可能就无法请求复核了。
我们认为这太不公平了,严打期间,和谐社会如何和谐!
我和哥哥初到定州市,人生地不熟,我们感觉定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在忽悠我们,欺负我们外地人!
跑了十来天,我们已经精疲力尽了,我迫切希望报刊、电视、互联网能跟踪报道此事,给我们提供支援,为我的亲妹妹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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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0 16:55:53

现场照片




 
发表于 2009-8-30 16:56:13
现场照片


 
发表于 2009-8-30 16:57:10

希望各位朋友帮顶!谢谢!

 

给可怜的逝者一个交代,给不幸的朋友一点安慰与支持!

 

 
发表于 2009-8-30 18:31:39

给可怜的逝者一个交代,给不幸的朋友一点安慰与支持!

 

请帮忙点击,置顶,谢谢。

 
发表于 2009-8-30 18:32:20
给可怜的逝者一个交代,给不幸的朋友一点安慰与支持!

 

请帮忙点击,置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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