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车友8788691 2015/11/18 06:48:02 发表在 4002楼
楼主您好:12日下午5点10分左右,我驾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我立即先后拨打120、110、95518。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我在现场等交.警,目前车被扣,【行驶证、驾驶证(网上查询显示违法未处理)在我手上】。当时交.警扣车后就让我单独离开了,扣车单上写的 违法行为 代码8002电动车驾驶人右小腿胫骨骨折,其它目前看没问题。16日下午手术用髓内钉固定,(我事先不知道当天手术)我事故当晚在医院账户交了5000元预付款(刷卡)预收款凭证在我手上。到17日中午已用2.15万左右,现在欠费1.6万。伤者自己可能准备垫付几千到1万的样子。交.警让我开了10000元的交强险垫付通知。交.警好像要定...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双方的行驶方向和伤者受伤部位(右小腿)及受伤程度(骨折)以经验来判断,1 你的车速不慢或者有操作不当;2 对方电动车先于你到达撞击点,也就是说你撞了电动车。这种情况你主责以上的可能性很大,交警考虑你全责的出发点在于,你们事故属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事故责任是主责,赔偿责任是90%,和全责的赔偿只差10%,你保险齐全,便于事故处理给你全责不过分。即使你费劲拿出对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证据,争取少赔百分之十,对方这伤情交强险用完后10%也没多少钱。
你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伤者的安抚工作,等待对方治疗结果,重要的是你不能明确表明你认全责,别不要说你保险买得够之类的话,别让对方产生自己不用掏一分钱的心理,否则对方治疗起来会大手大脚。你要指出对方的问题,让对方知道自己错哪了,但不要激化双方矛盾,让对方安心治疗,钱没有身体重要,告知治疗结果出来后协商处理,该你的责任你砸锅卖铁也会承担。垫付的问题,你这个情况只要对方有自费就好处理,这样赔偿时他不会不积极或者拿着拖着赔偿材料不给你。
呼和浩特车友7718230 2015/11/18 18:51:42 发表在 4004楼
黑哥你好,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下黑哥,我家小孩在家玩耍骨折了,出院后叫大地保险(大地状元乐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险)理赔员看医院资料说:有(二万四千多还是二万一千多,我也记不清楚了,医院发票花了二万七千多)就按二万一千多在报销范围,按比例可报一万四千多,大地保险员说;先报新农合,剩下的他们给按百分之九十报,(新农合是乌兰察布市的,幼儿园的商业险是呼和浩特市的)可老家的新农合可报销范围一万六千多,给报了一万多,剩六千多,大地保险就给报新农合剩下的六千,按百分之九十也就是五千多,这样报对吗?不是按二万一千多减去新农合给报的一万多剩下一万一千按百分之九十报?还有二次手术取钢针,理赔员说:必须是骨折的一百八十...
1 死亡、伤残的限额,比如5万,2 意外医疗的限额,比如5000。
保额是保险公司的最大赔付金额,不可能超出这个数,另外保险是损失补偿原则,不会给你赔付两份损失,所以新农合赔付过的部分商业险不会再赔付。
你了解保额后才能了解保险公司给你说的比例问题,比如你保额5000,那无论怎么拆分都没关系,新农合赔完即使还有1万多,那大地也只会给你赔5000。
除了保额之外你还要看一下免赔额,这个数是给你赔付中必然要减去的一项。
学校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你了解一下保单有没有特别约定、扩展条款或者是否有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的协议,这里面很多约定都会影响赔付金额。
至于你说的180天的问题,人身意外险和车险是有区别的,人生意外险对治疗周期的赔付是有约定的,我印象中180天是约定在死亡和伤残的条款中,意外医疗好像不是180天,这个我记不清了,条款在办公室,我就不帮你查了,因为你投保的可能在备案条款的基础上有扩展或特别约定,所以你要先了解你购买的是什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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