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小V很久了,从老款到新款,5月份时决定出手12款小V。托了关系找到4s,当时店里刚好有两辆俊雅红现车。本人有台旧车polo(09年7月1日上牌),由于是自选号牌,那号码本人很喜欢,但必须满三年才可以过户,遂同4s鉴订合同,交了1万定金,约定12年7月1日提车。
由于是托了关系的,那销售经理无比之热情,打一万张保票:姐,你放心,保证在7月1号之前将一切办得妥妥的,等待你来提车!
6月20几号,致电4s,得知当时的现车没给俺留,具体再什么时候能发车,不详。把姐气晕!跟销售经理大吵一顿,可是,没有车,他变也变不出来啊。
继续等待,7月10多号,接到销售小姐电话,从大连窜来两辆,问姐要不?开了几百公里的车,俺能要吗?
等待还在继续,终于,7月22日接到销售小姐短信:车发了,21日发的,五天到。
7月25日,接到电话:车到了!
7月26日,驾着polo去置换……
可是,这是叫好事多磨还是一波三折呢?原本谈好的旧车置换价格被降了5000块,姐忿怒了。当被告知4s对违约一事毫无赔偿时,姐终于爆发了……
托的人,车款一分钱没便宜,旧车置换比市场价少了5000,违约无说法……姐岂能善罢甘休?
姐搬出了合同法,4s单方违约,理应赔偿定金(注意是“定金”)的一倍。销售小姐愁坏了,定车当时那无比热情的销售经理甚至躲到了卫生间,不敢出来见我。
姐拿出了杀手锏(不便细说),销售小姐无数次地去请示领导(不知道到底请示的谁),三小时后,姐终于在这场PK中小胜一筹:置换价格按原定,赠送原厂行李架及侧踏板(说是价值一万多,但在姐心目中,这俩玩意儿也就值个两三千)。
虽然不甚满意,但孩子在一旁急着非把车提回家不可,LG也劝着:差不多行了吧。
好吧,开着新车,向陪了我三年的polo车say goodbye!回家!
提车作业随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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