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江淮新能源汽车车主,在昌平区北街家园六区有自己的车位,当初申请安装充电桩时,罗顿物业在申请书上盖章同意安装,之后的电力勘察和下发电表的过程都很顺利。但是现在物业以种种借口阻挠我安装充电桩,具体表现在:
1. 物业需要电力局出具加盖公章的施工方案,据了解这不是必须的,后来咨询了昌平区住建委,说如果是自已的车位并且有电力局的施工方案,物业必须同意安装。我用了一周多的时候把这个拿到手。
2. 已经有了电力局的施工方案,物业说要草拟一份安全协议书,具体时间不定,我认为这是故意拖延。后来和施工单位沟通,给了我一份通用的安全承诺书,加盖有充电桩企业和汽车销售公司的公章,现在已交给物业;
3. 在有了电力局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承诺书后,物业的人说没办法证明我们小区有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但现在电力局的勘察结果和施工方案已经出来,电力表示可以安装,我之前向物业申请安装是物业也同意。但是物业现在想反悔,不让我安装,并且表示电力局的文件和原来物业的同意安装的文件不算数。
4. 找物业的负责人一直联系不上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