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aiaicivil发表的“[有图有真相]A3 ESP介入让我避免了一次撞车事故,差点撞了骊威”,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530-5065513-1.html
觉得对于没有信号标志的路口右方来车到底让不让大家没有讨论明白,特地找了一下权威的解释,希望能帮助大家处理这样的局面。
关于转告国务院法制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应当如何理解回复意见的函
省公安厅:
我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行文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经商公安部后回复: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右方道路的来车”(以下简称右道车)与本道车的通行优先权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具体情形确定:
一、右道车直行,本道车直行或者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
二、右道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
三、右道车转弯,本道车直行时,右道车让本道车先行。
特此告知。
附:国务院法制办复函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另外有一段来自xcar的解释,一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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