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的根本不在意交通规则,北京这边还算好的了。
原帖由 昊姑娘的灰马王子 于 2010-09-06 23:50 发表 今天骑车上班,中途遇一女士在我前面骑得很快,象有急事,本来她前我后紧挨着。一分钟后,忽听“嘭”的一声巨响,在我前方不足10米,一汽车撞上了她,自行车撞得变了形,人被撞得腾空而起,一片尘烟,翻滚落下,重重摔到地上。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发生在眼前的大车祸。由于…
原帖由 nnnnnn11 于 2010-09-07 00:58 发表在 33 楼 首先自杀者是你的评价,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谓的自杀者定义为"行人".只有在你全责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才管你修车当然一个有法律知识的"自杀者"会在路边选择正在违章的车辆
原帖由 悄悄的一线光 于 2010-09-07 07:54 发表在 38 楼 着急赶路不注意观察路况非出事儿不可,我已经有过一次教训了,回家都没敢吱声儿。
马上告诉你老公···
原帖由 abracadabragyt 于 2010-09-07 01:10 发表在 34 楼 楼上长老给归纳总结一下吧,出个秘笈之类,给坛子里的昊友在不测之时急用。
原帖由 keven8080 于 2010-09-07 07:33 发表在 37 楼 伤者鞋少了一只,恐凶多吉少,保佑伤者平安。
原帖由 tingtingbaobei 于 2010-09-07 11:02 发表在 48 楼 我往往憋不住,本来不想说,后来全都招了.
原帖由 无敌小郎君 于 2010-09-07 00:14 发表在 6 楼 这个我就搞不懂了,既然自行车权责,为什么还要赔偿医药费,是因为人道主义嘛?
原帖由 国窖1983 于 2010-09-07 00:23 发表在 13 楼 唉.......开车最怕的就是骑自行车和骑摩托车的,随便骑随便拐,速度还不慢........这女的口鼻出血可能体内有内出血,或者头颅重创,颅压升高所致,这伤轻不了啊........惨,我是说事故双方都惨。一个身体不健康了,一个心理好大压力。
看到这些都不敢开车了。。。。。。
不是你遵纪守法就可以的,不是你小心谨慎就一定能避免的,类似事件除了心里痛骂肇事者活该可是面对现实还是得该怎么赔怎么赔。面对汽车,不出事的时候当然行人是弱势群体,可是一旦出了事,尤其是“被出事”,开车的反而成了弱势群体。所以天朝的法规出来后又衍生出一种新的职业------碰瓷!!!
原帖由 nnnnnn11 于 2010-09-07 00:38 发表在 26 楼 所以说撞人后学问大了认全责了假设伤者抢救几天后完了车还没开修呢,司机进看守所了那可是机关算尽太聪明 反误了卿卿性命所以说撞人之后的学问大了
恩,看来真的很有学问,想问问:,是不是从下面几点来决定怎么个认责任?
1:看车子有没有伤
2:到底是谁的责任
3:对方伤的如何
原帖由 Battlecruiser 于 2010-09-07 11:12 发表在 52 楼 有年下雪,我慢速驶过一十字路口,有一个狗骑兔子(残疾三轮黑车)突然从支路上冲过来装我右侧门上。那SB自己撞翻倒地,警察来后认定它权责,但说它属于非机动车(算我倒霉,这个SB有残疾人证),我要给它看病修车。我肏它个狗日的!!!中国的交通法就是给机动车定的吗?
原帖由 llwocoolba 于 2010-09-07 02:01 发表在 35 楼 恶心的地方就在这里 我曾经跟交警因为 朋友的 车祸理论过 交警也表示对车主不公平,有时候确实是行人的错,但是心交通法规定 相对汽车 人是 弱势 要以人为本!!!所以 无论 是 谁错 开车的人 就赔本!! 宁可撞墙,撞车 也不能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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