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昨晚被贴违停罚单,具体情况见下图:
蓝色车就是我的车
本人在此位置停靠将近两个月,每天逸夫小学斑马线都有交警执勤,从未说过此位置不允许停车。虽然停车地方都是花砖,但是留下的右侧宽度足以过两辆车,没有挡住任何人、任何车辆,而且右侧也不属于车道。此处没有禁停标识。昨晚就只有我的车被贴,后面的四五辆都没被贴,比我停的还久,早上来就在。收到罚单后再次询问旁边执勤交警,被告知此位置没有禁止停车,但是贴罚单与否不归他管。
现有问题如下:
1、逸夫小学斑马线有执勤交警(他告诉我此处没有禁停),想必也属于水区交警队,罚单告知我15日后30日内去水区交警队接受处罚,那么一个辖区内交警有的说能停、有的贴罚单,这是怎么回事。
2、该罚单是如何处罚的,比如罚款多少,扣分多少。
3、该罚单如何复议,具体程序如何。
在此谢谢各位。我支持公正法治的社会秩序,但是这样的执法让人无法信服。
要是占用花砖就算占用人行道,那么全乌市只要不在专用停车场的车都算违停,这样做合适吗?
如果此罚单仅仅是警告,那么此位置我肯定不会再停,直接罚款欠妥。
再次谢谢各位。
补充:水区交警已回复(第三张图)